2019年6月6日 星期四

《金剛經》之〈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

6-果燦讀《金剛經》之〈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 姚秦-鳩摩羅什 譯 ──
*   *   *   *   *   *   *[經文]: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承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承所得功德承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承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諭所不能及。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即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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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持讀誦此經,……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受持讀誦《金剛經》的功德是大到不可思議的。「受持讀誦《金剛經》」後,「若為人輕賤」,「先世罪業,即為消滅」。原先「應墮惡道」的,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是《金剛經》的不可思議,也是佛陀大慈大悲的方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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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諭所不能及。

        世尊一再強調,受持《金剛經》的功德,是大到無可限量的,是任何巨大的財富,甚至任何對諸佛的供養等等,都「不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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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業

        「業」是「羯磨」(Karman)。是身語意之一切行為造作,無論善惡或無記都稱為「業」。身體所造之業稱「身業」,語言所造之業稱「語業」或「口業」,內心思想欲念所造之業稱「意業」。身業語業和意業稱為「三業」。前兩業是肢體行動,後者為思想活動。身、語所表達出來的,令人看得見,聽得到的稱「表業」(Vijnāpti) 。僅是思想的活動,或僅是潜在思想深處而未表現出來的,稱為「無表業」(Avijnāpti)。
        「業」的意思,在梵語是「行為」,藏語是「行動」,漢語稱為「造作」和「行為」。但不論有無付之行動,甚至最細微的一念之動已造成業,唯有善惡淺深無記之分。「無記」就是不善不惡,非善非惡。  
        《菩薩處胎經》說:「善惡之報,如影隨形」,「業力」就像影子一樣,長遠跟隨著人,除非已經解脫生死,出離三界,否則「業力」是不會消失。既像影子,就會隨光線和位置的不同,而改變其強弱和形狀。故此「業」產生後,會隨因緣的改變而改變其業果。
        既已造業,不論善業惡業,在因緣成熟時,必招感相應之果報,稱為「業報」或「業果」。作業為因,所感為果,善業結樂果,惡業結苦果。此善業和惡業為「業因」,樂果和苦果為「業果」。過去世所造的業稱「宿業」,指隔世之業,今世所造為「現業」。緣業而生之識,一般指阿賴耶識,稱為「業識」,也就是儲藏「業」的倉庫,或稱種子。每一個人,不論他信仰何種宗教,甚至不信任何宗教,只要他還在三界之中,他的任何身語意都必然會造業,既造業,必然要接受果報,造善業得善報,造惡業得惡報,除了他自身的努力,沒有任何其他外力可以改變此因果定律。

        中國人有句古話,說是「舉頭三尺有神明」。這尊「神明」,不僅是身外的「護法神」,還包括你自身的「業力」。它主宰了你的前世今生和來世,它決定了你的 DNA。雖然 DNA 屬於色的範圍,是你現世父母的遺傳,但決定投生在此母親懷裡而不是在彼母親懷裡的,却是你的「業力」。佛教的因果定律,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是自作自受,並非外力的審判。認識到這因果定律才是佛法,否則是迷信! 
        佛陀在《法句經》說:「沒有地方可以隱藏而逃掉業果」。聖嚴師父說:「『業』在印度是釋迦牟尼佛未出世前就有的思想,是指一種行為或造作。佛教出現後,業和三世十二因緣有關,在十二因緣中的觸、受、愛、取,即是業的過程和段落。由『取』而『有』,有什麽?即是有業的力量的延續,也就是有未來生死的果報種子,所以佛教所講的業與外道不同,在三世十二因緣中,業乃是指現在行為而成為未來果報之因。」(漢藏同異P51)
        牽引業因至業果的業力,也就是牽引眾生趣向的業力,稱為「引業」。能招感共同果報的業因稱為「共業」,招感不同果報的業因稱為「不共業」。「共業」是指衆多的人,在相同或不同的時間和空間所造下相同的業。在因緣成熟時,此「共業」的業力同時成熟,衆多的人接受相同的果報,如天災人禍等等。雖然「共業」有「共報」,此後果雖然可能使衆多的人一同受到果報,但每一個人只承擔自己的一份「業果」,並不會分擔別人造下的「業」。
        講到「共業」,人類自從開始食肉,就漸漸和其他食肉的猛獸一樣,性情變得暴戾,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斷造惡業。野獸是隨業受報,人類却因貪瞋癡而不斷造業。看看我們居住的世界,我們人類每天到底在做什麼?有一些民族,因為地理環境和其他的因素,已經够貪窮落後了,只因為他們的房子底下蘊藏石油,就犯了先進強國的「天條」,成了肢解的對象。
        世上其他國家民族自相殘殺我們不去說,因為有些民族從古代就很喜愛以人和獸鬥,甚至人和人鬥來取樂,發展到現在還熱衷以鬥牛為樂事的。如今先看看我們號稱有五千年文化的中華民族,世上的不少文明,如天文學、指南針、印刷術、造紙、火藥、絲綢等等都是中國人發明創造出來的。可是翻開歷史,中華民族一直是災難重重,不是外族入侵,就是自己互相屠殺,太平日子都很短暫。為什麼?如果我們冷靜反省,不難發現不少罪惡的「共業」。
        例如中醫中藥是古老而有效的,但中藥中使用了不少的胆、骨、角甚至胚胎等等,為什麼非要犧牲其他眾生的生命才能醫治人類的疾病?在世上還有什麼人,可以把活的猴子的頭殼敲開把生猴腦當美食的?還有什麼人能想出把活的鯉魚的身體炸熟上桌,而讓魚頭還在喘息作賣點的?如此等等,既是個人的惡業也是民族的共業,而且每一件都是足於下地獄的惡業。一個有如此罪惡共業的民族,怎麼能不災難重重?
        試想,如果有比你高明的生物把你抓住,首先活剝了你的皮做外套穿,再割了你的膽下藥,乘你還未斷氣,抓住你的頭把你的身體放入油鍋炸熟,然後讓你瞪大眼看著他們狼吞虎嚥把你的肉身吃光。最後把你的頭蓋骨鑿開,一匙一匙吃了你的腦。到此時,如果你的神識還在,你還有機會看到他們廢物利用,把你剩下的骨頭泡成「人骨酒」,留備他們的長者做「風濕藥」。朋友,你有何感想?
        不要以為「背脊朝天的都可吃」,後果就是原本只在野生動物身上的病毒瘟疫,卻在人類之間傳染開,這是否叫做「報應」?佛教是講慈悲的,所以佛教徒不會因為口腹之慾而殺生,更不會因為對教義不同的理解而互相成為世仇。佛教的道理雖然好,可惜知道的人太少,誤解的人太多,世人的惡業太深重。明朝愿雲有一詩偈:「千百年來碗裡羹,怨聲如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

        犯法犯過失的行為稱為「罪」,因犯罪而造之業稱「罪業」。佛教不認為人有「原罪」,同樣,佛教不認為單靠懺悔就可以完全免罪。斯里蘭卡羅睺羅法師在〈釋迦的啟示〉裡說:「佛教裡根本就沒有其他宗教中所謂罪的觀念,一切惡法的根本是無明與邪見。」
        從罪的性質和程度上分,罪有「性罪」和「遮罪」兩種。例如犯了殺盜婬妄等重戒(四根本戒的波羅夷罪),其罪自性本是惡的,不論是否屬於佛戒的範圍,都必然受罪報的稱為「性罪」。但如酒戒等,自性原本非惡,佛教首重智慧,佛制酒戒目的是保護人不犯餘戒(遮止犯餘戒),故稱為「遮罪」。聖嚴師父說:「遮戒是佛陀制來為弟子們遮止防犯性戒於未然的。」(戒律學綱要P81)「性罪」是不論受不受戒,作惡必受惡報,這是因果定律。
        每個人所造之業,不論行為上和思想上的,不論大小輕重善惡,業力之種子必會深藏入業識中,成為他日感受報應之因。一個人不論如何的罪大惡極,只要能真心悔過,不再起惡念,行善積德,都可以在某種程度上減輕部份罪業,或延遲受報的時間。
        釋迦世尊大慈大悲,故在前面說:「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即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但如果一心以為將來行善就可以減輕罪業而故意去造惡,心術不正,那不僅不可能減罪,反而造下更大惡業。因為已遂之罪都必須隨業受報,而且定業不可轉,重業不可救。
        業的形成,並非只來自行為造作,往往一念之動,也一樣造了業。世間唯有人類能造業,其他眾生特別是畜牲道,原則上只是隨業受報。業報完滿就往生他道,雖是食肉猛獸捕殺他類,也只是生存的本能,不算殺業。而人類的殺生,不論是何種原因,都是殺業。

        犯了「罪」就要「懺悔」,持戒修善,永不再犯。罪是不能靠「水洗」掉的。關於消業贖罪問題,在巴利文《中尼加耶第二經》(Majjhima-nikaya No.2)「一塊布的寓言」(Vatthupama Sutta)裡,世尊回答一個婆羅門巴雅華沙(Sundarika-Sbharadvaja),有關很多人在被公認為清淨神聖的巴可加河(Bahuka)裡清洗他們的罪的問題時說:「做了惡業的愚人,可能每天都跳進水裡,但是永遠都得不到清淨。那辛特利加河畢也加河或巴可馬地河,可以有些甚麼作用呢?它們清洗不了一個有著仇恨和邪惡罪行的人啊!(但)對那些清淨的人來說,每一日都是吉祥的,每一日都是神聖的……所以婆羅門,來這裡清洗吧。愛一切眾生,假如你不說謊,不殺生,不偷盜,不做貪嗇的人,而又生活在誠實信任中,為甚麼要去加耶河?你的家已經是加耶了。」世尊曾經說過,如果河水可以洗淨人們的罪惡,那麼河裡的魚蝦就不會有罪了。佛法認為,水裡的生物是生於畜牲道受果報呀。

        比丘於說戒日或自恣日說出自己所犯之罪而懺悔,稱為「說罪」。每半月終日,集眾讀戒經,懺悔半月之罪過,以長善除惡,此日稱「說戒日」。夏安居結束的第二日,比丘自說罪,懺悔整個安居日所犯之罪,此日稱「自恣日」。僧眾犯戒犯了罪,要在僧團中以羯磨法行懺悔。「懺悔」(Ksamayati) 是悔過之意。
        聖嚴師父說:「大乘戒不到佛果,不能絕對不犯,不能絕對清淨。小乘戒不到阿羅漢果,不能絕對不犯,不能絕對清淨。所以凡是佛戒,除了重罪,均有悔罪的方法。這是佛的慈悲方便,如果一切戒,只有犯法而沒有悔法,那麼任何一個眾生也沒有學佛成佛的可能了。」(戒律學綱要P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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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這段特別強調不僅《金剛經》的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什麼樣的「果報」?就是「受持讀誦此經」並為他人說的「果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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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佛告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
        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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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複說法問題

        整部《金剛經》,出現數次重複或內容相近的經文,歷來引起多種疑問和猜測。其實必須知道,《般若經》並非單一的經典,是釋尊在二十二年中陸續說出的一系列般若系統的經典,某些篇章釋迦世尊不一定僅說一次,也不一定僅是對某一根性的人說。某部份再強調一次也只為讓弟子們更明瞭。弟子們背誦時,把世尊數次所說法,總結歸納一起誦,不出為奇,此其一。而古印度誦經是口口相傳,一代又一代,你誦一次我誦一次,後人依師長所傳,誦持時又不敢隨便删節,重複又重複在所難免。但最重要是,我們學的是佛的教法,而不是去猜測分解判別佛法。任何自作聰明,猜測分解判別佛法都不妥當,都是不如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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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這一句,很多注釋有不同的解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Anuttara samyak sambudhi)指無上正等正覺,佛陀真正平等覺知一切真理的無上智慧,是「實相真如」,是「本具」的,不存在「得」與「不得」。故說「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並於前面說:「佛於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否則,佛就「有所得」。有所得就是有相,就不是佛菩薩。
        那麼什麼叫做「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呢?那是每尊菩薩,每個行者都應發的「成佛的無上菩提心」。但發了菩提心後,「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否的就成了有相。故說「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是「自性」「佛性」,是每個人本具有的,只緣被無明煩惱所覆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並非外來的。故「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佛從果位來看,所有眾生皆是「佛」,佛與眾生無二無別,因為「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故「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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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釋迦牟尼

        據古文獻記載,遠古時代,中亞地區有一稱為雅利亞(Arya)的部落族群,這個族群及其文化,對後來的歐洲和中亞國家有很大的影響。雅利亞的一支約於西元前2070年(我國夏朝中期)移居波斯及馬太,另一支約於前1500年(我國商朝時)遷移至印度恆河流域。據古語言學的考據,歐洲和中亞的希臘語、拉丁語、日耳曼語、克爾特語、斯拉夫語等都和古印度的梵語有很多共同處。這一系列國家的語言統稱為「雅利安語系」或稱為「印歐語系」,而這一系列國家的民族也統稱為「雅利安人」(Aryans)。雅利安人不僅把吠陀文化和從他們的原始宗教發展而成的信奉梵天的婆羅門教帶來恆河流域,並把古印度人分成四個階級,就是「婆羅門」(Brāhmana,祭師、僧侶)、「剎帝利」(Ksatriya,王公貴族和軍官)、「吠舍」(Vaisya,商人和農牧民及手工業者)、「首陀羅」(Shūdra,奴隸和雇工)。 
        西元前五百六十多年前(我國春秋戰國時期),在現今尼泊爾境內畢柏羅婆(Piprāvā)地區,有一個古印度的迦毗羅衛國(Kapilavastu),國王淨飯王(Shuddhodana)的王子悉達多•喬達摩(Siddhārtha Gautama)出世,他便是後來的佛教創始者──釋迦牟尼。太子青少年時雖然享盡富貴榮華,但也看到了民間疾苦,在王宮學到的知識無法解決對人類生老病死煩惱的解脫,在他二十九歲時毅然離開王宮,出家學道。悉達多太子在深山苦行六年之後,覺悟到苦行為徒勞,於是在尼連禪河(Nairanjanā)沐浴,接受牧女乳糜供養,於「畢鉢羅」(Pippala)樹下結跏趺坐觀想,發誓「不成正覺,不起此坐!」終於悟出四諦和緣起法,解脫了一切煩惱,得道成佛。因世尊屬釋迦族人,故被尊稱為「釋迦牟尼」(Shākyamuni),時釋尊三十五歲。後世稱該畢鉢羅樹為菩提樹,該地被稱為「佛陀伽耶」(Buddha Gayā)。 
        此後四十五年時間,世尊走徧恆河兩岸,傳道說法。由於當時印度普羅大眾對婆羅門的種性制度非常不滿,故佛教的眾生平等學說深受歡迎,從王公貴族到平民百姓都皈投在佛陀門下,佛教鼎盛一時。佛陀傳法的方式不僅多樣,而且和同時代的孔子(西元前551年生)一樣「有教無類」,並且善於引用民間故事和寓言,應用善巧的方法傳法。聖嚴師父說:「佛對根器淺薄的聽眾,說做人的根本道理,持五戒修十善,稱為人天乘。對於厭世觀念很濃的人,便說解脫生死的方法,稱為聲聞的小乘。對於根器深厚而有悲願化世的聽眾,便說菩薩的大乘。」(正信的佛教P8)世尊一生度人無數,給後世留下浩瀚的聖典。世尊八十歲於中天竺拘尸那城跋提河(亦稱阿恃多伐底河)河邊沙羅雙樹之間,一日一夜說《大般涅槃經》畢,頭北面西,右脅而臥入滅。
        據《維摩詰經》〈法供養品〉載:釋迦牟尼佛為轉輪聖王寶蓋千子之一的月蓋王子,隨其父王及兄弟供養藥王如來滿十劫。月蓋王子「隨順法相」行「法供養」,得藥王如來授記曰:「汝於未後,守護法城。」另據本經載:燃燈佛為釋尊授記是說:「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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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記

        「授記」是十二部經之一的「和伽羅」,全稱「維和伽羅那」(Vyākarana)。指佛對發心至位階不退的弟子,預言其將來於何時何地必當成佛的「記別」。佛對其弟子的一切修行歷程瞭若指掌,授記不是猜測,而是很肯定的預告。所以,可以肯定的說出其時間國土及佛號等等。
        本經中,釋迦世尊往世在因地修菩薩行時,然燈佛曾為世尊授記,說:「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世尊住世時,亦曾為多人授記,最著名的是為彌勒菩薩授記,預言當彌勒在兜率天壽四千歲盡時,當下生人世並於龍華樹下成佛。《法華經》〈授記品〉有一段為大迦葉授記說:「我此弟子摩訶迦葉……於最後身,得成為佛,名曰光明如來」,其國土名「光德」。也為須菩提授記未來成佛,號「保相如來」,國土名「寶生」等等。故此現世如果有人,在彌勒菩薩下生成佛之前就自稱是「佛」,那不僅是大妄語,而且是否定了釋迦世尊的教法,是謗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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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

        「如來」(Tathā-āgata)「如去」(Tathā-gata),都是佛的十大尊號,一般經論解釋為「乘真如之道而來成正覺。」從因來果,此是指從凡夫菩薩至成佛的修行之道而言。
        佛原本一直都在,隨處隨時都在,從宇宙萬法來說,是徧一切處,從未離開過,無所謂來或去。從個人來說,佛在每個人的心靈深處,從未離開過,無所謂來或去。你原本就是佛,佛與凡人僅是已悟與未悟的區別。就如諸法實相也即是空相,空相是如如不動,是寂滅相,無所謂來去。故說:「如來者即諸法如義」。又在下段說:「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這是對「如來」更進一步的解釋。
        「如」就是諸法實相,是「真如」,是佛所說的絕對真理,因諸法雖各有差別,但諸法的理性相同,理體則一味平等,故稱為「如」,用現代語言就是「如同」「相同」「不異」「好像」。
        〈大乘大義章〉說:「所謂斷一切語言道,滅一切心行,名為諸法實相,諸法實相者,假為如、法性、真際」(第十三章)〈中論〉〈觀法品〉說:「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維摩經》〈菩薩品〉說:「如者不二不異。」〈三藏法數〉說:「不二不異名曰一如,即真如之理也。」不二就是一,不二不異就是「真如」「一如」,就是「諸法實相」。
        「如來」僅是「好像來了」。因為「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虛。」似有而非有,如果說如來「有來」「有去」,那就是「有相」,「有相」就是「非法」,不如法。故說「即諸法如義」,僅「好像」吧了,並非真的。「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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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長大

        相對於凡人的色身,佛徧虛空的身是「大身」,一般是指佛的「報身」而言。但佛是常寂光,是無相的,故說:「如來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大身」,因為徧虛空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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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嚴佛土

所謂「佛土」的「莊嚴」,是修行而得的依報,指對「佛土」的建設和修飾。但「相由心生」,「萬法皆空」,「佛土」也是「空」,故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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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恆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

        []:經文中「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眾生。」此一段,在羅什譯本中原是缺譯的,五代後才取自菩提流支所譯《佛說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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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即「五眼」,見前面「慧眼」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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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是諸恆河所有沙數

        就是指如恆河的沙那麼多的恆河,如此多恆河的所有的沙的數。另見前面「恆河沙等身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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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維摩經》〈弟子品〉載:「若過去生,過去生已滅,若未來生,未來生未至,若現在生,現在生無住。」指三世之諸法,不可得一實體,稱「三世不可得」。因為「過去」已失,不再存在。未來「未生」,亦未存在。現在「無常」「無住」。故說「皆為非心」,「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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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

        「七寶」,見前面之「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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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

        能產生結果的主要條件,即直接和內在的原因,叫做「因」(Hetu),例如能長成植物的種子等等。介于直接原因和結果之間的輔助條件,即間接或外來因素,叫做「緣」(Pratyaya),例如使種子長成植物所需的陽光空氣水土等等。「因緣」(Hetupratyaya) 是「因」為主「緣」為輔。緣有攀緣之義,是心對於境的攀緣作用,亦是有繫屬關係的。有心識攀緣的稱「有緣」,否則就是「無緣」。「境」為所緣,「心」為能緣。 
        佛教認為一切事物都是因和緣和合而成的,也就是說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須依賴其他的條件,這種自緣而起,佛教稱為「緣起」(Pratitya samutpāda)。因緣和合則生,因緣消散則滅。「緣起」是佛教基本教義之一,緣生緣滅的法則是「因緣法」或「緣起法」。
        《佛說造塔功德經》舉佛說的法身偈:「諸法因緣生,我說是因緣,因緣盡故滅,我作如是說,善男子,如是偈義,名佛法身。」又說:「一切因緣及所生法,性空寂故,是故我說名為法身。」就是說,「諸法因緣生」,而因緣所生之法無自性,故畢竟空寂,稱為「法身」。龍樹菩薩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又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
        「十二因緣」和「四諦」是釋迦世尊成道之初「初轉法輪」之法。經論載,舍利弗和目犍連原皆為外道,其師死後他們分別外出求道,並相約誰先得解脫必相告。舍利弗在途中遇馬勝比丘得聞緣起法,因此拜佛陀為師出家。據〈大智度論〉載,馬勝為舍利弗說的緣起偈是:「諸法從緣生,是法緣及盡,我師大聖王,是義如是說。」聖嚴師父說:「所謂緣生,就是因緣所生,也就是由於各種關係的結合而產生各種的現象。……事物的出現,是由於因緣的聚合,事物的消失,是由於因緣的分散,這就叫做緣生緣滅。正因為宇宙間的萬事萬物,都是緣生緣滅,都是變化無常的,也就証明一切的現象,都是假有的暫有的幻有的。從一個水面的泡沫到整個世界,乃至太空的星球,都是一樣,都不是永恒的。既然不是永恒實在的,就証明是一切皆空的,所以佛教稱此道理為『緣生性空』。」(正信的佛教P15)
        佛教是從因緣生起的關係,來分析和說明萬法空無實體的道理,故說「緣生性空」。在緣上加上助力,幫上忙,叫做「增上」,這種「緣」稱為「增上緣」。直接的,正面的助力是「順增上緣」。間接的,反面的助力,例如用激將或打擊之法等,是「逆增上緣」。聖嚴師父說:「《華嚴經》說:『萬法唯心造。』如果我們的心改變,因緣也會隨著改變。不管心往何處轉變,因緣也會隨著轉變;態度改變,感受也會改變。如果不努力改變生命和心靈,就會被自己以往造作的行為、意念所影響。如果我們採用佛法來看世界,那麼因緣就會轉變方向,生命中的事物也會改變。」(禪的智慧P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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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

        「具足」是圓滿,「色身」是色身相。很多不同注釋,有說是佛的「應化身」,有說是「清淨報身」,其實應該是指「身相」。接下來佛陀強調:「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已講得很清楚。在《金剛經》,佛陀舉了很多很多例子,目的是「破執掃相」,是「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總結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若以色見我,以肯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不論「色身」「化身」「應身」「報身」,不論「具足」或「不具足」,都是「有相」的,都「應無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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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佛法是不可思議的,是不能說的,或指不能說清楚的。在上面已說過,如來所說不過是「方便法」,是「非法,非非法」,故「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也可以解釋為:你本身心靈深處就有佛性,佛法本在你心中,佛法並非外來的,故沒有必要再和你說你本有的佛法,故「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因為「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因為「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如果一定要說「如來有所說法」,那是謗佛!

        ── 行者 果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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