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僑網]「三法印」和「四依法」

41-         「三法印」和「四依法」
                                          ── 果燦阿保 ──

        「三法印」:

        「法」指佛法。佛法通達無礙,真實不虛,猶如王印,故稱為「法印」,也就是用於印證「法」是否真正佛法的標準,是佛法的印璽。〈大智度論〉說:「得佛法印故通達無礙,如得王印則無所留難,問何等是佛法印,答曰,佛法印有三種,一者一切有為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三者寂滅涅槃。」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就稱為「三法印」。聖嚴師父說:「從因緣法看,是無我的,是空的;從因果法看,是無常的,是苦的;無常與苦是世間法,無我寂靜是出世間的解脫法。」(學佛群疑P223)
        《涅槃經》的〈諸行無常偈〉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三世遷流的有為法,稱為「行」,其法多,故說「諸行」,生滅之法是「苦」,滅掉了生滅之法,就是「寂滅」,而寂滅就是「涅槃」。諸法既是因緣和合而生起,所以是虛幻的,並無實體的,正如《金剛經》所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法認為,宇宙間一切事物(諸法),都是依因緣和合而生起的,是相互依存而且時刻發生變化的,所以從因緣法來看一切有為法是變化無常的,故說「諸行無常」。從因緣法看,一切有為無為諸法都沒有獨立的實體,都是假有的,是「無我」,「無我所」的,故說「諸法無我」。「我所」,是「我所有」,就是「我」身外一切屬於我的事物。因為有「我」,所以有生老病死,成住壞空,生住異滅,所以「無常」;如果「無我」了,沒有「我」可動了,就「無無常」了,不生不滅了,那就是「寂靜」。所以菩薩階位的第八地稱為「不動地」或「無功用他」,到這個階位,已相當是阿羅漢果位,已超脫三界生死,達到「涅槃寂靜」了。這是脫離了因緣的生滅變化,永恆常住的,滅除了一切煩惱業障的境界,也就是進入了絕對常住不變的涅槃境界,「寂靜」了。
        為什麼佛陀要說「三法印」?聖嚴師父指出:「佛法不一定須由佛說:佛法的法性,本來如此,永遠公開,不是由佛出世而重新創造。佛法是宇宙人生的原理,證此原理者,便能解脫。若能將其所證的宇宙人生原理說出來,就是佛法。若其所證的程度與釋尊相同,他便是佛。所以,佛與佛子的差別,不過是對這原理所解的程度不同,而不是本質的不同。……佛法係由五種人所說:一,佛陀,二,佛的弟子們,三,天仙,四,神鬼,五,變化的人。」(學佛知津P12)
        因為「佛法」並非一定由佛說,後人就會對某些「佛經」的真偽有爭論,故佛陀留下「三法印」和「四依法」,使後世依此判定經典、佛法的真偽。
        因為萬法是依因緣和合而生起,是有為的。凡有為法皆「無常」,時刻變幻,佛說「無常法」以破眾生之「常執」;諸法都是虛幻的,凡有為無為諸法皆「無我」,佛說「無我法」破眾生之「我執」;生死是「苦」,佛說「涅槃之法」以助眾生離生死之苦,入寂靜之涅槃。符合「三法印」原則的,是佛法,否則是非佛法或邪法。
        「佛」在佛教雖然是最高最勝的果位,「佛」雖然是無所不能,「佛法」雖然不可思議,但宇宙萬物並非佛所創造,佛法認為諸法(包括眾生)是因緣所生起,原本如此的,佛為使眾生脫離生死煩惱而說涅槃寂靜之理,此為「三法印」之「涅槃寂靜印」,是保證得涅槃證果之印契。佛菩薩度眾生,僅只好像老師教導學生,最主要還是要學生自度,所以《金剛經》說:「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佛教的「本來如此」的思想,和西方「發現新大陸」的思想是完全不同的思想文化。「新大陸」本來早已存在,在那裡生活的民族的歷史,如南美洲的「瑪雅文化」等,甚至比「發現新大陸」者的民族史還早還文明,你未「發現」,只證明自己後知後覺;同樣,不知萬法是因緣和合而生,只證明自己愚癡未覺。

   
「四依法」:

        「四依」通常最主要是作為學佛求師的標準。凡人初學佛,必須拜求明師(留意:是「明」,不是「名」),明師不易求,拜錯師不僅浪費時間,而且可能誤入邪道。
        近年華人社會出了一些自封為「大師」、「上人」、「活佛」者,斷章取義,假借佛和佛經的名,有些甚至宣稱自己「比佛陀還大」,引得其信徒每天對著其坐在塑膠製的蓮臺上,背面打燈制造光環的掛像跪拜,搜刮了不少信徒的血汗錢,自己跑到外國享受豪華生活去了,卻讓其愚癡追隨者為其「圓滿」擋災,實在可悲。
其實只要略識佛法者都知道,自二千五百年前釋尊入滅以後,至到未來彌勒菩薩下生成佛之前,在我們這個地球世界是不可能有佛「住世」的,那來滿街「活佛」?
        聖嚴師父說:「假如有人,不論僧俗,不論佛教徒或外道徒眾,自稱是佛菩薩的化身,他若不是想以大妄語來博取利養、恭敬、妄自尊大的名位,就是鬼神、外魔附身、顯異惑眾……從佛教的史傳所見,只有釋迦世尊是佛,尚沒有第二人自稱是佛的例子。如果自稱是佛,不論是佛的甚麼身,都是大妄語,要不便是鬼神附身的現象……。」(學佛群疑P208)無佛「住世」不等於世上無佛,只是佛不以「佛」的身份出現,至少在彌勒佛下生之前,以「活佛」自居,是不如法的。
        要辨別是否佛法,除了依「三法印」,就是用「四依法」。「四依法」包括:

        一,「依法不依人」,不論說法者何人,顯何種相,凡夫或外道,只要其所說法契合「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三法印,符合緣起法、因果法,就可依;否則,就算其「道貌岸然」,表面現「佛」身之相,或自稱「大師」、「上人」、「活佛」,但所說不契佛理,都不可依。
        佛教歷史上有不少依法不依人的例子,例如姚秦時著名佛經譯師鳩摩羅什,少年時在故鄉龜茲拜盤頭達多法師學小乘,後在莎車遇龍樹的傳人須利耶蘇摩,改學大乘,使其佛學造詣遠超小乘,回國後,其小乘老師頭盤達多反拜鳩摩羅什為師學大乘。

        二,「依智不依識」,所謂「識」,是對六塵而起的妄想之心,是凡人的學識聰慧;「智」是聖者和佛的智慧,也是可與佛法契合的,本身的佛性。就是說,依的是「佛法」,而不是講者本身的「學識」高低。

        三,「依義不依語」,「語」是言說、語言,不一定正確;「義」是指中道第一義,是真理法則,非語言可說清楚,是不可思議的。

        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經典中有「了義經」有「不了義經」,能說明中道實相之義者為「了義」,否則為「不了義」。

        一個已開了大悟的行者,他必然能知過去未來,佛法在他口中必然沿沿流出,他不必自稱聖者,我們從他的言行就感受到他是聖者。佛的智慧是圓滿無上的,佛所說的每一句話,不論遠近,不論任何種族,都能清晣聽懂,不須科技音響,不須傳譯。佛菩薩阿羅漢,必不會自稱佛菩薩或阿羅漢,如果有人自稱是「佛」,不問而知必是假的。
  
[留言]:

[Hml]:你在上文說事物沒有獨立實體,都是假的,是「無我」的。我也贊同,但是在現實中,我們通過眼、耳、鼻、舌、身、意,很實在地感受「我」的存在,我感到餓,我聞到這朵花很香……,我們覺得這些都是真的啊!而其實這些就是「無明」,掩蓋了「佛性」。這些我們感覺到如此真實的「無明」,就會成為「業力」,牽引我們在「六道」輪迴。我們要解脫生死,就要修「戒、定、慧」。其中對通過眼、耳、鼻、舌、身、意,獲得的感覺,不要產生「執著」,比方「僑友網」許多美麗的視頻和照片,我們看到後,產生喜愛,若喜愛得深,變成「執著」,廢寢忘食地研究,以後可能會被此「執著」變的業力牽引去投胎。所以我們應少看這些吸引人的美麗事物。同理,也不要貪美食,聽悅耳音樂……,我這樣理解會不會是錯的?請阿保同修學長指點,謝謝!

[果燦]:其實佛法中的「無我」「破執」,以及「無明」「業力」等等,都是佛法「唯心」之論(佛教的「唯心」和哲學的「唯心論」是不同的),佛法是從「萬法唯心」「諸法空相」去解釋的,故佛說「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萬法皆空,涅槃寂靜」。
但我們活在世上,那是「唯物」的,從物理學來看,世間一切都是「實實在在」的。佛法認為,正因為我們的「心」執著於那「實實在在」,所以就會輪迴生死,出不了三界。佛法就是教我們「破相去執」,以達到出離三界,解脫生死的目的。至於解脫後會如何?那就如我說過的「如人飲水」,要達到那種境界才能「冷暖自知」的。我們信佛,目的是想解脫生死煩惱,就照佛陀教的去修行;如果以世間「科學」的學識去求証「佛法」的「科學性」,那就猶如箭喻所形容的那中箭者一樣了。


[Hml]:請恕我魯鈍,看了您的解釋,還有些不清淅,請問是否我們眼照舊看美景,耳照舊聽悅耳音樂,鼻照舊嗅花香……,只要我們的「心」明白這些是虛妄的,無實體的,不去「執著」它們就行了?懇請果燦居士指點,多謝!

[果燦]:Hml 同修:請翻看前幾篇的「執著和罣礙」,以及我們之間的交流討論。
我們活在人世上,是不可能離開我們周圍的一切事物的,問題是你「陷入」有多深。修行的作用,就是要把自己「拔」出來。
為什麼有些人要出家,而古時又有些人要到深山老林,杳無人煙的地方去修行?因為那樣可助他盡可能擺脫周圍的誘惑。所謂「破執」,並不是要你「當作看不見聽不到」,而是使你不受其誘惑,不受影響,這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所以為什麼佛經說,不「斷淫慾」,如「蒸沙作飯」,因為「淫」是最大,最難戒掉的欲望。「破執」也就是破掉欲望,不僅僅是「視而不見」。而「欲望」就是牽引你輪迴的一種「業力」。你能達到「無欲」了,就不會「執著」了,你就已「轉識成智」了,到那境界,不再輪迴了,解脫生死出離三界了。


[Hml]:我感到我和其他相信佛法,而對佛法未理解透的有緣人,在「僑友網」和您結了這一佛緣,真是我們的福氣。您能如此耐心地講解,對我們,尤其像我如此的鈍根的人,幫助是很大的,要我們掌握好現實生活和「心」的關係,是相當困難的。現在來理解,大概可學南傳佛教戒殺但化緣化到葷也可吃,即戒但不執著。對六塵也可用如此態度,對嗎?多謝果燦居士!

[果燦]:不敢不敢!班門弄斧罷了,講得不一定對,要以「三法印」和「四依法」為基準去判定,不可全盤照收。佛法是知易行難的,你能如此好學,那是宿世善緣,彼此多交流討論,但願將來在佛國淨土還是同修!阿彌陀佛!

                          ── 2011-06-30 - [僑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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