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居士(在家人)如何定位和修行?
── 果燦阿保 ──
早在商周之時,中土已有稱處士為居士,也就是指隱而不仕的有道之士。在佛教之前,古印度就已稱吠舍種姓的富有之士為居士,後為佛教所引用,稱已皈依而未出家者為居士,或稱在家有道之士、有學問者、長者、富有者為「居士」(Grhapati)。
慧遠〈維摩經疏〉載:「居士有二:一,廣積資財,居財之士名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為居士。」
佛教稱已皈依而未出家者為「在家人」,也即是所謂「居士」,亦稱在家有道之士、有學問者、長者、富有者為「居士」。佛教的男居士稱為「優婆塞」(Upāsaka),女居士稱為「優婆夷」(Upāsikā)。那也就是指受過三皈、五戒的在家人。亦稱近事男、清信士,或近事女、清信女。未受三皈五戒的俗人稱Avadāta「白衣」。
「居士」雖已皈依「三寶」,甚至已受「在家菩薩戒」,但居士並非出家人,並非「僧寶」,不可做也不可干涉僧眾份內的事,包括不可為人說「皈依」、不可任寺院主持、不可以僧伽身份化緣等。在原始佛教時代,「化緣」是指沿門托缽乞化善緣,是僧人的一種修行,也是給施者一個結善緣的機會。居士不是僧寶,不需沿門托缽以自養,「化緣」是僧人份內事。但居士為建寺院、為印經、為辦學等,支持佛教的弘法和慈善事業,募捐集資,只要辦事的居士是義務的工作,不為私利,那是許可的。
居士可以講經說法,以其對佛學的知識和理解,好像教師為學生傳授知識那樣傳授佛法,但不是,也不能代表「僧寶」,故不能自稱「法師」,更不能自創「佛教寺院」。故歷來居士主持的道場都稱「學院」、「會社」、「林舍」、「精舍」、「刻經處」等等。居士可為人「助念」,特別在有僧人帶領之下助念,那是助往生者的家人超度亡魂,只要不為收取費用,是許可的。但「趕經懺」論工取酬,就非佛門弟子應做之事。
近代,日本佛教僧人有娶妻生兒育女,以家庭傳統經營寺院的事,雖然有人以為那是「居士」辦寺,但他們在寺院內主持佛事時,是穿僧服顯出家相的,脫下僧服回到後院,就和妻兒享天倫。他們和藏傳佛教的「紅教」僧人一樣,是出家「僧人」而非「居士」。藏傳佛教的「喇嘛」雖是出家人,但早期的藏傳佛教「紅教」「寧瑪派」是可娶妻室的,這是因為他門視蓮華生大師為初祖,而蓮華生大師雖是密教的大成就者,但他是有家室的在家菩薩,並非僧人,故以蓮華生為初祖的西藏佛教僧人是可以娶妻的。
但幾百年來,僅重咒術不重戒行,漸漸戒律鬆散,教綱不振,僧團腐敗,加上政教勾結,因此後來才有宗喀巴起來改革教綱,以阿底峽大師一脈「噶當派」的教義為基礎,於公元1409年在拉薩成立了「格魯派」,該派僧人戒律嚴明,提倡律制,顯密並重,不准娶妻,嚴格寺制。為有別於舊派而改穿黃色衣冠,所以被稱為「黃教」。因為「格魯派」高僧,特別是寺院的主持者沒有後代,故創出了活佛轉世制度,以傳承寺主職位,這就是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的由來。但日本僧人娶妻傳宗之事,出自何典故,就不得而知。嚴格來說,僧人是離欲清淨的,出家是修梵行,有妻室怎能稱為僧人?
海峽兩岸近半個世紀也陸續出現了一些「葷」的「上師」和「活佛」,他們把自己置於塑料做的蓮台上,背後還打燈制造「光環」,自稱是「比佛還要大」,要他的信徒對他的掛像,早請示晚跪拜。利用民眾對佛教的無知和政治上的苦悶,妖言惑眾,四處斂財。迷惑了千萬愚癡眾生,且到處聚眾「修煉」鬧事,影響中外,也因此讓世人對佛教產生誤解,有部份信徒為求所謂「圓滿」而有病不醫,甚至自焚徇教。另外還有一些自稱「天道」的「拜老母」外道,打著「觀音」或「彌勒」的旗號,但他們既不誦《觀音經》,也不誦《彌勒經》,也沒有合格的出家人主持,卻迷惑了不少信仰佛教的海外華人。最可悲的是對佛法誤解的人太多,真正認識佛法的人太少,至使別有用心者和外道有可乘之機。
我們雖然無緣出家,在家一樣可以修行。「修行」,字面上是明暸真諦,就是懺悔己過,依佛法佛規進行修習和實踐,修正錯誤的言行。佛經不僅是供信仰和持誦,也不僅供研究理解的,最主要是用於實踐,這就是「修行」。修行不一定打坐,生活上的每時每事,包括走路、吃飯、睡覺、思考、呼吸等等都可修行。我們做任何事都能本著「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去做,做了善事,只知耕耘,不問收穫,遇任何問題都能隨緣而不執著,能專註一境,這些都是一種修行。
我們就算無緣出家,在家一樣可以「修行」。佛經不僅是供信仰和持誦,也不僅供研究理解的,最主要是用於實踐,這就是修行。修行也不一定要打坐,生活上的每時每事,包括走路、吃飯、睡覺、思考、呼吸等等都可修行。我們做任何事都能本著「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去做,做了善事,只知耕耘,不問回報,遇任何問題都能隨緣而不執著,能專注一境,這些都是一種「修行」。
聖嚴師父說:「在日常生活中,當你發覺有了貪、瞋、癡、慢、疑等的煩惱時,要觀心的動機是什麼?它所產生的後果是什麼?如果以慈悲心發動身、口二業,去以佛法度化衆生,就會轉黑業的行,為白業的行,再由白業的行轉為無漏業的菩薩行了。如果明知自己造惡業,便當立即痛徹懺悔,發願改過修善,就是修行了。」(心的經典P60)
修行一定要專一。川北大藏寺祈竹仁波切形容:「修持就好比掘井,如果水源在地底下五十呎 ,你今天在東邊掘十呎,明天在西邊掘十呎,一年後你或許已經掘了近四千呎的總深度,但總找不到水源。其他的人,或許老早就找到水了,修行是同一回事。」佛法是不二之法,一法等於一切法。簡單說,並不是一定要讀通《三藏》才能懂佛法,你能專門持一部經,如《金剛經》、《壇經》、《維摩詰經》,甚至僅二百六十字的《心經》,任其中一部。讀通他,理解他,最重要是去實踐他,也就是依法修行。猶如六祖說的:去「轉經」,而不要被「經轉」。到時「識自本心,見自本性」,也就是顯現自心佛性,到那個境界,你本身就是佛,「蓮華從口發」了。
六祖惠能大師臨入滅前囑咐說:「頓教法門今已留,救度世人須自修;報汝當來學道者,不作此見大悠悠。」人身難得呀,不為自己的未來舖一條康莊大道,是否浪費了此一世的大好生命?
在家人最主要要認識自己是在家居士,並非「法師」,不管悟性再高,也不能做出家人份內之事,千萬不要略有覺受,就學人把自己置於塑膠制的「蓮臺」上,背景還打燈制造「光環」,裝模作樣地給「眾生」「加持」。這就好比任督脈都未打通,就學人「放氣治病」的「氣功師」那樣。那是「大妄語」,是「謗佛」,既害了自己,又誤人子弟。
佛教徒也不須要整天向你周圍的人去傳教,你的身語意表現出佛法的慈悲,周圍的人自然會感受到。如果你引起別人的反感,那是自己的修養不够好,未能表現佛法;努力精進修行,內心慈悲,自然會吸引有緣。
聖嚴師父說:「假如有人,不論僧俗,不論佛教徒或外道徒眾,自稱是佛菩薩的化身,他若不是想以大妄語來搏取利養、恭敬、妄自尊大的名位,就是鬼神、外魔附身、顯異惑眾……。從佛教的史傳所見,只有釋迦世尊是佛,尚沒有第二人自稱是佛的例子。如果自稱是佛,不論是佛的甚麼身,都是大妄語,要不便是鬼神附身的現象……。至於菩薩也是一樣,歷史上的菩薩,在佛的時候,只有彌勒,說他是在五十六億萬萬年之後,在此世界第二位成佛。其它如觀音、文殊、普賢、地藏等並非歷史人物,而是由佛介紹而知的大菩薩。另外如馬鳴、龍樹、無著、世親等印度的大乘論師,也是後人依據他們的大乘言行,尊敬他們為菩薩……。正信的三寶弟子應該看所有的眾生都是未來的佛菩薩,也都是菩薩的化現,但他們是凡夫的身份。 」(學佛群疑P208)
[留言]:
[Hml]:果燦居士:您的意思是專注一法修行,而修行是每時每刻在修,也不要强行傳道,應以自己的修為,感染或說吸引有緣。
若像我,未曾皈依的人們,但相信或願信佛法,照佛法盡量要求自己的言行,這行得通嗎?另外請教,看和尚唸經唸佛號,他們是用「唱頌」的方式,和我平時是用「唸」不同,是否「唱頌」更正確或更好?多謝!
[果燦]:Hml:從禪宗來說,「禪」是在日常生活中,修行也一樣。不能定一個「修行時間」,其他時間就不修行的,隨時隨地都可修。
所謂「一法」,也就是佛法,佛陀所教導之法。祈竹師所說,是教我們不要三心兩意,今天學禪,明天學淨土;今天學顯,明天學密。
《壇經》提醒說:「自悟修行不在於諍。」我們的目的既是學佛修行,只研討與佛法有關的,我們不去管外道如何做,總之我們不要逢人就說佛法,除非有人請教於我們,否則會使不同信仰者反感,一點好處都沒有。
每一個人,在生活中的每時每刻,依佛法佛戒要求自己,「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那就是修行了,不管你是否已皈依。
比如很多人都會碰到的情況,你買東西時檔主找多了錢給你,你並不認為得了便宜,反而覺得非你的錢「不與取」,你還給了檔主,那你就是正在持「不偷盜」戒了。
記的,佛教的修行是修心,所以唱也好,誦也好,唸也好,那只不過是一種方法方式。沒有規定哪一種最好。最適合你的環境條件的,最能使你明心見性的那就最好!
[Hml]:果燦居士:您的文章,您的解釋,讓我和其他有緣人明白了許多以前誤解或不很明確了解的道理。謝謝您!
[果燦]:善哉善哉!你第一則留言,我就知你與佛有緣。我寫這些的目的就是交流,沒有誰比誰更懂的,人人都有佛性,只是先後的區別吧了!
── 26-07-2007 [格林禪院] 2011-03-31[僑友網]
[果燦註]:Hml 是一位信佛的好友,網名「不變紅心」。已於2012年皈依三寶,法名「永粦」。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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