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大義章〉第十七章
── 慧遠羅什大乘要義問答 ──
── 慧遠羅什大乘要義問答 ──
次問遍學並答
遍學菩薩雖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決定取泥洹證。所以者何。本有不證之心。不捨一切故。理窮則返。如入滅盡定。先期心生設復暫滅。時至則發。
遠問曰:如菩薩觀諸法空。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二乘道者觀法生滅。何得智及斷。是菩薩無生法忍。
什答曰:二乘雖觀生滅。不別於不生不滅。所以者何。以純歸不異故。如觀苦生滅。觀盡不生不滅。但為盡諦而觀三諦。是以經言。苦諦知已。應見如惡如賊。皆為虛妄。集諦知已應斷。道諦知已應修。滅諦知已應證。
又。聲聞經言。人泥洹時以空空三昧等。捨於八聖道分。以是故言。盡諦為真無上之法。若三諦是實。不應有捨。捨故則非實也。經言實者欲為顛倒故。於實法相則非諦也。若不受不著而不取相。則為真諦。不生不滅。其相亦然。二皆同歸無相解脫門。
又。聲聞經言。無常即是苦。若即是無我。若無我則無我所。無我所者則為是空。不可受著。若不受著。則是不生不滅。
問曰:諸佛雖非我所。云何則不生不滅耶。
答曰:不然。若實生滅應可受著。又不應用空空三昧。如佛常云。一切不受。心得解脫得泥洹。豈是虛言。若生滅可取著者。則是分別。非為實相。若非實相。不得以不生不滅為虛生滅為實。但為生死粗觀念新厭離故。說言生滅。如人遠見青氣。近無所睹。如是一切賢聖皆應一道無有異耶。而大小之稱。根有利鈍。觀有深淺悟有難易。始終為異。非實有別。如人食麵。精粗著品而實不異。
前答云。遍學菩薩雖入二道。悉行悉知而不決定取泥洹證。所以者何。本有不證之心。不捨一切故理窮則返。如入滅定。先期心生。設復暫滅。時至則發。
問曰:無漏聖法本無當於二乘。二乘無當。則優劣不同階差有分。分若有當。則大乘自有其道。道而處中。其唯菩薩。乘平直往。則易簡而通。復何為要經九折之路。犯三難以自試耶。 。
又。三乘之學猶三獸之度岸耳。涉深者不待於往復。往復既無功於濟深。而徒勞於往返。若二乘必是遍學之所經。此又似香象先學兔馬之涉水。然能蹈涉於理深乎。如其不爾。遍學之義未可見也。
答曰:菩薩欲成一切智故。於不善無記法中尚應學知。何況善法耶。外道神通諸善之法亦當學知。況賢聖道法乎。如人目見一切好醜之事。須用則用。若不用者見之而已。菩薩如是。以慧眼見知一切法。直入大乘行者而行之。餘二乘法唯知而已。
或有人言。佛說遍學為以導二乘人故。如佛本為菩薩時。雖知六年苦行非道。但為度邪見眾生故現行其法。既成佛已。毀訾苦行說言非道。聞者即揩信受。以佛曾行此法。實非道也。若菩薩但學大乘法者。二乘之人謂。菩薩雖總相知諸法而不能善解二乘法也。
又。二乘法是菩薩道。所以者何。用此二道。度脫貪著小乘眾生取之則易。
又。如人密知是道非道。便離非道行正道。菩薩亦如是。明知二乘行法不能至佛。即離其法行於大道。然行者雖學二乘之法而不失其功。以成佛乘故。而小乘人鈍根。不能通達大乘法故。迂迴為難。大乘之人利根智力強故。不以為難也。如能浮人。雖入深水不以為難。九折三難者。此皆畢竟空智慧之分。不得以之為難。雖不能度。不期成佛為異耳。
以諸菩薩從發意以來所行之道。與畢竟空智和合。如《般若波羅蜜初品》中說。施者受者物不可得。是故非為難也。言三獸者。如兔不能及象馬之蹈。馬不能及象所蹈。如馬要先經兔道。然後自行其道。香象要先經兔馬之道。然後自到其地。菩薩亦如是。先經二乘之地然後自到其道也。
又問:聲聞緣覺凡有八輩。大歸同趣向涅槃門。又。其中或有次第得證。或有超次受果。利鈍不同則所入各異。菩薩云何而學般若耶。心利者不可挫之為鈍。鈍者不可銳之令利。菩薩利根其本超此。而甫就下位之優劣。不亦難乎。若云能者為易。於理復何為然。其求之於心。未見其可。而經云遍學必有深趣。
答曰:學者善分別諦知其法。如有大德之人往觀殺生法。其弟子問之何故。答言。我未得道。靡所不更。或至此處如其要脈。不令眾生受諸苦惱。若以三解脫門觀涅槃法。如斷如是結使得如是涅槃。三結盡得涅槃分。謂無為須陀洹果乃至羅漢。得漏盡涅槃果。
又。如人眼見坑塹終不墮落。假令入其法者。於法不證。不受信行法行之名。以諸菩薩利根故。超出二乘。於大菩薩有所不及了。如師子雖處於百獸為勝也。如國王行百里應中道宿。見有大臣住處。王雖在中入出觀者而無宿意。作是念言。此雖為妙自知別有勝處。菩薩亦如是。
若入道慧時。分別觀之外到禪定五神通法及二十七種賢聖法。所謂十八種學法九種無學法。及辟支佛道。分別觀己。續行菩薩道。得二種利益。一者自了了知其法。用度眾生時無所移難。二者所度眾生知彼體行此法。則便信受。若不爾者。同在生死彼我無異。便不信受。
又問:若菩薩遍學。為從方便始為頓入無漏到也。若從方便使。以何自驗其心。知必不證而入無漏也。若不先學方便已自厭。則是失翼而墮空無相。籌可自反。若先學漚和般若。心平若稱一舉便可頓登龍門。大夫何謂遍學乎。
答曰:是事佛於般若以說。菩薩入三解脫門。要先立願。學觀如已。心則厭離為不取其證。我學觀時非是證時。以如是之心。入無漏者終不證也。
又。人言菩薩先以二因緣故不取其證也。一者深心貪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者於眾生中大悲徹於骨髓。不欲獨取涅槃。雖如一切法中涅槃無為。但以時未至故。是名菩薩於眾生中大悲之至。所謂得涅槃昧而不取證也。
復有人言。菩薩無量劫來修習福得利跟故。入三解脫門時。及深入無漏法。以此勢力不能自反。譬如大於隨順恆河。入於大海不能得反。以水力牽故。爾時。十方諸佛現其身相語言。善男子。當念本願度一切眾生。莫獨入涅槃。汝但得一法門。我等如是無量阿僧祇法門。憐愍眾生故猶往世間。何況於汝。時。菩薩信受佛語故不取果證。菩薩遍學義如前說事。故。不得以乘平直往為難。
又問:經云。四道與辟文佛智及滅智。皆是菩薩之忍。尋意似是學彼滅智。以成此忍。彼學本自不同。法忍云何而成。若必待此而不講。即諸佛世尊大會說法。其中應不俄爾之頃。頓至法忍者。推此而言。反覆有疑。
答曰:經云。須陀洹乃至阿羅漢辟支佛。若智若斷皆是菩薩無生法忍者。皆名學人四智無學人六智。斷名學人有餘斷。無學人無餘斷。是皆以諸法實相為已用。但二乘鈍故。須以六智。菩薩利故。唯用一智。所謂如實智。如鈍斧伐樹數下乃斷。若以利斧一砍便斷。是一樹一斷但功用有異耳。諸賢聖如是斷諸結樹。以小乘智慧鈍故。分為分智。
凡夫所想顛倒。往來生死受諸苦惱。說名為苦。以無漏智慧。深厭此苦。厭已即捨。若無自性故。所以者何。走畢竟不生性。如是知已。結使自然不生。是名集滅道智。修此行已增其盡智無生智。菩薩利根故。如苦諦一相所謂無相。但以凡夫顛倒之心。分別有苦有樂。
又。此苦因於愛等亦是一相。因同果故。此中無所斷亦無所證。於其觀中。善能通達。是故當知。聲聞智慧鈍故。先習此道後乃得力。以菩薩深入故。觀四諦為一諦。如《思益經》中說四諦為一諦。
又。《般若波羅蜜》中。說聲聞所有智所有斷。皆在菩薩無生法忍中。聲聞人以四諦入諸法實相。菩薩以一諦人諸法實柑。聲聞智慧鈍故。多以厭怖為心。菩薩智慧利故。多以慈悲為心。同得諸法十相故。名為所有智所有斷。皆是菩薩無聲法忍。如以蘇作種種食名為有異。而蘇是一也。
或有人言。眾生或愛多或見多。愛多者以無作解脫能入涅槃。無作解脫者。所謂諸法無常苦。見多者。以空解脫門能入涅藥。空解脫門者。所謂空無我。若觀無常苦者。化之則易。若觀空無我者。所行之道轉深轉微。
所謂諸菩薩深愛樂佛法。亦未斷結使。生諸戲論。分別需無常。苦非苦空非空。我非我有無非有非無。生不生非生非不生等。滅此戲論故。佛為說無生法忍。如人服散除病。散復為患。覆以下散。藥為希有也。無生法忍亦如是。觀諸法性故得名為深。以除細微之病故。藥名為妙。
復有人言。有人謂菩薩不得聲聞辟支佛道功德之利。是故說菩薩無生法忍中悉得其利。又此章中不言學彼以成此用。先云遍觀十地者。名之為學耳。又答云。以入滅定。先期心生設復暫滅。時至自發。
問曰:若菩薩不證必同此喻。以此則凡造遍學不應有退轉。豈非失位於龍門乎。若未經遍學便云退轉。此猶未涉險而頓駕。而本自不行復何所論。
答曰:菩薩有二種。有過有不退。退亦有二種。一者直行五波羅蜜。如舍利弗等。持頭目施而生厭退。二者無方便行般若波羅蜜。人三解脫門觀涅藥時。以深妙藥故。即便取涅槃證。
取涅槃證有二種。一。行菩薩到已無方便。入三解脫門證於涅槃。二者。菩薩聞儼說。菩薩應學聲聞辟支佛道度脫眾生。雖是菩薩。而用聲聞辟支佛法入三解脫門。是人無方便。慈悲心薄。深怖畏老病死苦。取涅藥證。如人若能乘馬不隨馬也。不善乘著便隨馬力。諸菩薩亦如是。起無漏心入解脫門。隨順無漏不能自拔。如是過轉菩薩。優劣不同。若久行菩薩道者。成就方便力。雖起無漏心而不隨之。以慈悲方便力故不令墮落。如是者。則同滅定為喻也。
又。退轉者雖有本願。以福德智慧力用薄故。不能自出。如入賊陳皆願欲出其身。力方便者乃能得出。無力者。雖有其意不能得出。又如說《法華經》畢竟空。設有過轉。究竟皆當作佛。佛說退者。意欲令菩薩當得直道。始終無退。如《般若波羅蜜不退品》中說。
又。須菩提言。世尊。菩薩退為以何法退。色陰退也。受想行識退也。佛言。不也。離五陰有過也。佛言。不也。須菩提言。若不爾者。去何有退。佛為須菩提漸以明《法華經》義故。
問曰:聲聞辟支佛智及滅則是菩薩忍。菩薩於智滅中不證時。為是無生滅觀力也。為是度人心力也。若是無生滅觀力。則遍學時不得並慮。若不並慮則無生滅之觀。玄而不徵以其無徵。菩薩便應隨至取證。若是度人心力純時至則反。
凡為菩薩以僧那自誓。此心豈不必欲度人而中退轉者。何也。又云。《大智論》云得忍菩薩解諸法實相。廓然都無時。猶如夢中乘筏渡河。既覺無復度意。若爾者。先期後有。何功用有。得忍大士已起陰路。猶尚若茲。況未至者乎。君來喻雖美。吾喻是其族也。
答曰:無生觀力劣而玄有同。何以故。無生滅故。一切法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以不減法故滅諸觀行。菩薩如是智力。雖二道不應為證。何以故。證名第一真實。更無勝法。而菩薩以利智慧。深得法性。不應以法為證也。然雖心不並慮。因見小乘法卑陋故。深發本識如非所樂。但為度小乘人故。觀其法耳。譬如大鳥常在甚深清淨之池。以小緣故暫住濁水。事詫便去。不樂久也。此亦如是。隨大力所牽。不為小力所制。
度人心力者。諸菩薩雖入無漏禪定。而能不捨慈悲之心。小乘則不然。以其力劣故。心在無漏。則不應復有心所念。
又。菩薩以小乘法觀泥洹時。有樂小乘道者。因用其法而度脫之。此則是度人心也。凡言善學小乘法者。皆是得無生忍菩薩。所以者何。以彼謗言。尚不得此法。何能以是度人也。是故。學不以有殊妙之事。故。富樓那過去無量佛所。於弟子眾中第一法師。今佛弟子中不寫第一。是故當知。是大菩薩現行小法。
又。小菩薩未得甚深大乘之法。行五波羅蜜。若入小乘空法者。不知般若波羅蜜。無方便力。慈心弱不能自拔。爾時隨至而證。佛若教如是等菩薩遍學者。則生厭心失菩薩道。如人有咒火之力能入大火。若無咒力則不堪任。
又。人言菩薩利根故。如涅槃寂滅相真實之法。雖有慈悲之力不能自制。但以十方諸佛。現其妙身而教化之。譬如身大者墮在深坑。一切繩用不能令出。唯有大士以金剛瑣。爾乃出之。菩薩亦如是。深見生死過患涅槃寂滅安穩之處。唯有諸佛乃能令出。更無餘人也。
又問:遍學以何為始終。從發意至得忍。其中住住皆是遍學不。若初住遍學。於二乘智滅中已得無生法忍。則不應復住住遍學。若果不住住遍學。則其中無復諸住階差之名。若初住不得忍。即住住皆應遍學。若住住遍學。則始學時漏結不盡。如其不盡。則雖學無功。想諸菩薩必不徒勞而已。
又問:《十住除垢經》說。菩薩初住中遍學。雖入聖諦。不令法滅亦不令起。此語似與《大智論》異。亦是來答所不同。是乃方等之契經。於理有所共信。若不會通其趣。則遍學之說非常智所了知者。則有其人。
答曰:此義前章已明要。大菩薩現作聲聞。為度小乘人故學小乘法。如富樓那等。或有人言。有三種慧。聞慧思慧修慧。未得無生法忍菩薩。以聞思慧學二乘法。何以故。是人福德智慧未深厚故。若用修慧則硬作證。是故。唯無生法忍菩薩。三慧遍學諸道。
又。新發意菩薩慧誦讀思惟大乘經法。雖學亦不為成無生法忍也。而得忍菩薩同體實相之利。但深淺有異。是故觀智而已。此因緣先已說。又《十住斷結》說。末見此經。不得妄以相答。
又問:證與取證。云何為證。菩薩為證而不取。為不證不取也。若證而不取。則證與取證宜異。若以盡為證。盡不先期而設至。云何為不取。若謂既證而不取。則須菩提不應去。是處不然。若以盡為證。三結盡時則是須陀洹。下分盡時則阿那含。二分盡時則是阿羅漢。若三處皆盡而非三道。則有同而異者矣。其異安在乎。若先同而後異。直是先小而後大耳。若先異而後同。直是先大而後小耳。若都不同不異。則與來答違。而取後會。此所望也。
答曰:經直云證。欲令易解故說言永證。證與所證無有異義。《般若波羅蜜》中。佛為須菩提解之。菩薩欲入三解脫門。先發願不作證。即今是學行時。非是證時。以本願大悲念眾生故。雖入三解脫門而不作證。如王子雖未有職。見小職位觀知而已。終不貪樂。當知別有大職故。菩薩亦如是。雖入小乘法。未具足六波羅蜜十地菩薩事故。而不作證。
證明已具足放捨止息。所觀第一。更無有勝。不復畏受三界苦惱。是名為證。如人有事相言。未得可信重人為證者。則生憂怖。種種方便求自勉濟。若得證已心則安穩。不復多言也。諸賢聖如是。如世間可厭離無所貪著。即見無生無滅無作無相常法。
此法無為。不生不滅故。不可在心。不可在心故不名為修。以無漏故不名為斷。但以為證耳。此理真實。第一可信。若於是法貪欲修行。即是戲論。生法煩惱。是故。應證而不應修。如熱金丸雖好。正可眼見不可手捉。如是證涅槃已。不復須厭離修道。
凡證說有四種。一者。有人欲得諸法實相修行其道。見涅藥相即以為殊妙。發大歡喜而生相著。因涅槃故。有所戲論。此人之心自謂得微妙法。名為智慧中戲論煩惱也。二者。見涅藥法厭離心薄通鈍故。不能斷一切煩惱。或為須陀洹或為斯陀含或為阿那含。名為學涅盤者。不名得證也。三者。厭情休息。智慧心則見涅槃已。不生愛著不生戲論捨諸煩惱。名阿羅漢辟支佛。四者。發心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度眾生故。欲與眾生第一之利。所謂涅裝利。生死中厭離心厚。世世修習種種法門。無量福德利根第一。雖見涅槃不生愛著不生戲論。捨一切凡夫結使。如一切法同涅樂。無生無滅。但未具足菩薩之道。本願未滿。唯斷凡夫結使。未斷菩薩細微結使故。不名為證。
證名所作已辦。不復更有所作。得證者唯有三人。阿羅漢辟支佛佛。三學人雖斷結使。不忠盡故。但假名為證。非實證也。如因得道人故。餘學道者通名道人。此中得無生菩薩。如諸法實相涅槃。自利已足三界苦斷。為教化成就眾生故。出於涅藥無為之法。還修有為福德。淨佛國土引導眾生。是故不名為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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