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

〈大乘大義章〉第十六章

〈大乘大義章〉第十六章
── 慧遠羅什大乘要義問答 ──

次問後識追憶前識並答

遠問曰:前識雖冥傳相寫。推之以埋。常斷二非故。際之而無間。求相通利則有隔。何者。前心非後心故。心心不相知。前念非後念。雖同而兩行。而經有憶宿命之言。後識知前識之說。義可明矣。
《大智論》云。前眼識滅生後眼識。後眼識轉利有力。色雖暫有不住。以念力故能知。推此而言。則後念可得追憶前識。若果可追憶。則有所疑。
請問。前識後念為相待而生。為前識滅而後念生。為一時俱耶。若相待而生。則前際其塞路。若前滅而後生。則後念不及前識。苦生滅一時。則不應有利鈍之異。何以知其然。前識利於速滅。後念利於速生。利即同速鈍亦宜然。若其間別有影跡相乘。則會玄於文表。固非言緣所得。凡此諸問皆委之於為。想理統有本者。必有釋之。

什答曰:有人言。一切有為法。雖無常相。念念生滅。有念力名為心法。此念主時。自然能緣身所經來。相自爾故。如牛羊生時自趣乳。譬之如鐵自趣磁石。如是念有大力。所經雖滅而能知之。譬如聖智者。能知未來事。雖末生未有。聖智力故而能知之。念過去事亦復如是。又。念與心義同。不相離故。是故說念別說心。
復有人言。諸法實相若常虛妄顛倒。無常亦如是。如般若波羅蜜中。佛告須菩提。菩薩苦常。不行般若波羅蜜。若無常。亦不行般若波羅蜜。是故。不應難無常是實法滅。云何後心能知前心也。是故〈如品〉中佛說。現在如即是過去如〉過去如即是未來如〉未來如即是過去現在如〉過去現在如即是未來如。如是等際三世相。際三世相故。云何言後心為實有。以過去心為實無耶。
復有人言。心有二種。一者破裂分散至念念滅。似如破色至於微塵。二者相續生故而不斷滅。若念念滅。坐滅中不應以後心知前心事。若相續不斷中則有斯義。如佛告諸比丘。心住者當觀無常相。以心相續不斷故。名為心住。相續中念念生滅故。當觀無常相。
如燈炎雖有生滅。相續不斷故。名有燈炷而有其用。若炎中生滅故。則無燈用。心亦如是。有二種義故無咎。雖念念滅。以不斷故而有其用。能以過去未來之事。設心異緣。但以後心綠於前心者。不須緣彼所緣。若以前心。則能通其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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