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 星期一

[點燈]-苦與苦行

P4-            苦與苦行
                    ── 行者 果燦  ──

        人生所受的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熾盛等等,今世前世造下諸業因所結的苦果,使人輪迴三界六道而遭受身心的苦痛,佛教稱為「八苦」。生、老、病、死是生理上的苦;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是心理上的苦;「愛別離」指親友間的離別之苦;「怨增會」指與所怨恨之人或與不喜歡的事物相處之苦;「求不得」指對所欲求不能取得之苦;「五蘊熾盛」是整個生命過程,包括生生世世在生死中流轉之苦。
        人生雖有苦,亦有樂有捨,「捨」是不苦不樂。《佛地經》說:「逼惱身心名苦。」佛教所謂「苦」(Duhkha),是指身心所感之苦。聖嚴師父說:「佛教講三界的生死是苦海,眾生的感受,無非是苦,所以修持的目的,是在脫苦……佛教所講的苦,是由眾生自己的業感報應而來,眾生的業感,是由無始的無明覆障而來,純粹是個人負責的事,與上帝沒有關系,與祖先也沒有瓜葛。眾生由於無明之惑的煩惱,而造生死之業,由於生死之業,而感生死之苦,正在感受生死之苦的生死之間,又因生死而造無明之惑。就這樣,由惑造業,由業感苦,因苦生惑,惑業苦三者連成一個生死之流的環狀,頭尾銜接週而復始,永無了期……。」(正信的佛教P134)
        斯里蘭卡羅睺羅法師在〈釋迦的啟示〉說:「對苦難不耐煩或生恨並不能蠲除苦難,反之,它只有更替你增加困擾,而使得不順利的逆境更趨惡化與可惱,對苦難問題必須要有瞭解,而不該對它憤怒不耐,要明白它如何生起,如何消除,然後以堅忍、睿智、決心與精進依法實行,以袪除它。」
        「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是人生的「苦」。而「苦」的生起,是因為「執著」,故如果不執著於「我」和「我所有」,「苦」就止息了。 
        此「苦」和「苦行」的「苦」絕對不同。此「苦」是指人的身心被逼感受的各種內外的痛苦,完全是被動的,今世所感受的苦,是累世所造惡業在當今的果報。但「苦行」的「苦」是自己主動去受的,用一個不太恰當的說法,是居於某些目的而「自討苦吃」的。
        「苦行」是以常人難於忍受的諸種自虐之法修行,以求生天。此法從古印度就流行,釋尊初出家修行時也曾學古「仙人」修「苦行」。《因果經》載:「即於尼連禪河側,靜坐思惟,觀眾生根,宜應六年苦行而以度之,思惟之已,便修苦行,於是諸天奉獻麻米,太子為求正真道故,淨心守戒,日食一麻一米。」釋尊用了六年時間修「苦行」,但最終覺悟到苦行未能解脫生死出離三界,故斷然終止。此是釋尊用自己「人身」的修行經歷來否定「苦行」。
        〈止觀輔行〉提到有六種「苦行」:自餓、投淵、赴火、自墜、寂默、持雞犬等戒。 〈本行集經〉更提到更多種,裸體、坐臥荊棘或釘板、臥塚間或蟻垤、以泥塵污物塗身、單腳立(雞戒)、不梳洗身體髮鬚等等苦行。總之是自我虐待。每年在南洋的外道教徒必舉行盛大的儀式,到他們的神廟或聖地朝拜。不少虔誠的教徒為求升天或贖罪,把自身打得鮮血淋漓,或以鐵鈎鐵針穿身,自殘身體,那便是「苦行」。 
        古時中土佛教亦有自燒手指以表信仰之誠的,稱為「燒指」,還有燒「戒疤」等。「戒疤」,是用燃香燒成的疤痕,通常指僧人頭頂的「香疤」,又稱「燃頂」。一般「沙彌戒」燃香三炷,「比丘戒」燃香九炷,「菩薩戒」燃香十二炷。但此非佛制,印度原始佛教、藏傳佛教和南傳佛教並無此制,僅中土曾經盛行,現代已不提倡。據傳是始於唐代,為防俗人假冒僧人,朝廷剌令僧眾於受戒時燒戒疤以示識別,後來成了出家人的一種決心和誓願的表現。    
        出家並不一定要「燒香疤」,受三壇大戒並非要形同受苦刑。至今乃有新戒比丘熱衷於燒香疤,甚至在傳授三壇大戒時,認為形同受苦刑才「正統」。某些人還常揚揚自得的,時時向人炫耀其受戒時的如何「受虐」,「香疤」如何「正統」,好像受戒時所受的「苦刑」越多「學分」就越高,把自已等同「苦行外道」還不自知。
        中國佛教史上,曾有不少「真身供佛」的記戴,所謂「焚身燃指」等,他們的精神,確實值得欽佩,但不應效仿。「焚身燃指」實為苦行外道之法,而非佛法。歷史上有某些僧人「焚身供佛」的事蹟,甚至被視為典範,部份經典也載有「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出家菩薩」等等的說法,是否如法,是正是邪,是對是錯,唯以佛的「三法印」和「四依法」去判斷了。  
        聖嚴師父在〈律制生活〉說:「小乘戒根本不許故意損傷身體,若故意損傷者,便是犯戒,《十誦律》中有明文規定,故意自斷手指者,犯惡作罪。既不許故斷手指,自也不許燃燒手指,至於是否能燒頭頂,自亦可以推想而知。」師父說,雖然《梵網經》和《法華經》有燃身供佛的記載,「但那都是忍位以上的菩薩,處身於沒有佛法的環境中,才是如此的。……另外,自捨身肉手足而去供養餓虎狼獅子、一切餓鬼,為的是慈憫眾生,並願以此捨身相飼的方法,來攝化接引他們。」(學佛群疑P192)
        凡人沒有聖位菩薩的神通,肉身都給吃掉了,自身命終後的去向都不能自主,如何能夠「攝化接引」被施的眾生?更重要的是,佛教是講慈悲的,殺生尚且有罪,佛菩薩不可能喜歡接受世人以肉體焚燒來供養,那樣並不如法。只有外道才會殺禽畜甚至用殺人來供養其「神」的。
        自燃手指或燒香疤實際是「苦行」,但為保護眾生而捨身,或為護法而自焚殉教是「菩薩行」,不能相提並論。1966年時,陝西扶風縣法門寺當時主持良卿老和尚,為保護藏於法門寺南塔地宮的「佛指舍利」免受破壞,以自焚嚇退來「抄寺」的人,那可是菩薩行。如果當年老和尚不以生命護法,今天我們就無緣參拜在中土唯一的「佛指舍利」了。 
        以苦行求取未來樂果的行者稱「苦行外道」。也有人認為聲聞的尋求自我解脫是「理性的苦行」,有別於外道的盲目和迷信的苦行,這是從佛教的戒律和忍辱去理解。如果從這個角度去看,所有出家人過著清苦的出家生活,也算是「理性的苦行」。但必須清楚,佛教的戒律是為防非止惡,「忍辱」是為防禁瞋恚,並非「苦行」。另外,出家人生活簡單清苦,一方面是為清心寡欲修梵行,一方面也是經濟環境問題。記得師祖東初老和尚當年以花生下飯粥,一斤花生米可以吃上一個月,偶然有一小塊腐乳或豆腐,那可要分幾天吃。聖嚴師父當年剛到美國時,生活也非常清苦。那是當時的經濟條件不得不如此,並非有意「自討苦吃」。有意的「自討苦吃」是「苦行外道」而非佛道。
        法鼓山惠敏法師在〈拖死屍是誰〉一文中舉虛雲老和尚(西元1840-1959)年輕時的故事說:虛雲十九歲在福州鼓山湧泉寺出家,次年受比丘戒。二十八歲時,「有感古德為法忘軀之苦行,心嚮往之,故盡散衣物,僅一衲、一褲、一履、一簑衣、一蒲團,再到後山巖洞三年苦行。」1870年三十一歲,得人指引前往天台華頂峰龍泉庵頂禮融鏡老法師,那時虛雲因「棲息山巖洞中」長年苦行,披頭散髮衣不蔽體,成個野人樣。「融鏡老法師顧視良久,問︰『你是僧耶?道耶?俗耶?』 回答︰『僧』。老法師又問︰『受戒否?』 回答︰『已受具』。老法師再問︰『你這樣,試有多久?』予略述經過。老法師又問︰『誰教你如此做?』回答︰『因見古人每多苦行成道,故此想學。』於是,老法師開示︰『你知道古人持身。還知道古人持心否?觀你作為,近於外道,皆非正路,枉了十年功夫。巖棲谷飲,壽命萬年,亦不過如《楞嚴經》中所說十種仙之一,去道尚遠。即進一步,證到初果,亦不過自了漢耳。若菩薩發心,上求下化,自度度人,出世間不離世間法。你勉強絕粒,連褲子都不穿,未免顯奇立異。又何怪功夫不能成片呢?』虛雲禪師被老法師痛處一錐,直透到底,於是再頂禮求開示。老法師說︰『我教你,若聽,在這裡住。不聽,任去。』虛雲禪師答︰『特來親近,焉敢不聽。』老法師即贈送衫褲衣履,令剃髮沐浴,作務去。並且教他看『拖死屍是誰』的話頭。虛雲禪師從此試吃粥飯,及學天台教觀,勤勞作務,很得到老法師的嘉許,並得其啟發。」(人生雜誌263期) 虛雲虛心受教,終成一代高僧。
        學佛主要是「破執掃相」「識自本心」「見自本性」,一切妨礙修行的都是魔障,千萬不可「走火入魔」,既害了自己,以此去傳「法」,更是誤人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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