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3- 婆羅門教与印度教
── 行者 果燦 ──
據古文獻記載,遠古時代,中亞地區有一稱為「雅利亞」(Arya)的部落族群,這個族群及其古老文化,對後來的歐洲和中亞許多國家都有很深遠的影響。「雅利亞」的一支約於西元前2070年(我國夏朝中期)移居波斯及馬太,另一支約於西元前1500年(我國商朝時)到達恆河流域。雅利安人不僅把他們的「吠陀文化」,而且把從他們的原始宗教發展而成的信奉梵天的宗教帶來恆河流域。
〈吠陀〉(Veda)亦稱〈韋陀〉等,意思是「知識」,是印歐語系雅利亞民族最古的文獻,也是後來「婆羅門教」的根本聖典,被認為是〈天啟書〉(Sruti)。〈天啟書〉除了〈吠陀〉外,還有〈梵書〉(Brāhmana)〈森林書〉(Arangaka)和〈奧義書〉(Upanisad)。據古語言學的考據,歐洲和中亞的希臘語、拉丁語、日爾曼語、克爾特語、斯拉夫語等都和古印度的梵語有很多共同處,這一系列國家的語言統稱為「雅利安語系」,也稱為「印歐語系」。
因〈吠陀〉有四部而稱為〈四吠陀〉或〈四韋陀〉:包括讚歌〈梨俱吠陀〉、祭祀〈夜柔吠陀〉、歌詠〈沙摩吠陀〉、禳災咒術〈阿婆吠陀〉。雅利亞人依〈四韋陀〉聖典把古印度人分成四個階級,稱為「四種姓」。就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
一,「婆羅門」亦稱「婆羅賀摩拏」(Brāhmana),是修淨行者,祭司。不論出家在家,都是事奉大梵天修淨行而求涅槃者,此為四種姓中最尊貴的階級。據〈俱舍光記〉載:「婆羅門法,七歲以上在家學問,十五已去學婆羅門法,遊方學問,至年四十恐家嗣斷絕,歸家娶妻生子繼嗣,五十入山修道。」因婆羅門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淨行者,故「婆羅門」亦稱為「梵志」(Brāhmacārin),他們自視為梵天的苗裔。二,「剎帝利」,此為王公貴族和軍官等統治階級。三,「吠舍」,亦稱毗舍,是商賈階層。四,「首陀羅」(Shūdra),亦稱「戍陀羅」,是奴隸和雇工奴僕工匠階層,以及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原古印度土著等,被視為四種姓中最卑賤的階級。因是以「婆羅門」為首,故所信仰的宗教稱為「婆羅門教」,而古印度亦被稱為「婆羅門國」。
「婆羅門教」約形成於西元前七世紀,以崇拜梵天「婆羅賀摩」而得名,雖信奉多神,但主要是創造之神「婆羅賀摩」(大梵天Brāhmā),保護之神「毗濕奴」(韋紐天Visnu)和毀滅之神「濕婆」(大自在天Shiva)。三主神代表宇宙的「創造」「保全」和「毀滅」三個方面。主張善惡因果,認為有靈魂,人死後會輪迴轉世等。「婆羅門教」的善神為「提婆」(Deva),也就是佛教「天龍八部」和六道中的「天」。惡神為「阿修羅」(Asura),也就是佛教「天龍八部」和六道中的「阿修羅」。
西元前六至前五世紀中,因「佛教」和「耆那教」的興起,「婆羅門教」逐漸衰落。至西元八至九世紀間,「婆羅門教」經「商羯羅」(Sankara約788-820)等的改革,吸收佛教和耆那教的某些教義,改稱「印度教」。因為印度教原自「婆羅門教」,故亦稱「新婆羅門教」。
聖嚴師父說:「密咒本來是婆羅門教四種吠陀之一的乾達婆吠陀的主要內容,後來與性力崇拜的信仰和修法結合,成為印度教的主要實踐方法。並以《奧義書》的哲學理論為上層的建構,最後吸收佛教的中觀派的思想及其思辨方法,而發揮、建立了新的印度教理論基礎。也可以說,他們集婆羅門教和佛教之大成,而形成統一的印度教哲學型範。理論採婆羅門教及佛教的最高原則,實踐採用咒術、禪定以及修身、健身等方法。」(學佛群疑P138)
「印度教」的主要教義,仍是「婆羅門教」的有靈魂,有善惡因果,人生有輪迴之說。「印度教」依其對不同主神的信仰而分成三個教派:一,崇拜毀滅之神濕婆的「濕婆教」;二,崇拜保護之神毗濕奴的「毗濕奴教」;三,崇拜濕婆之妻烏瑪(降魔時化身叫迦利和難近母)的「性力派」。隨着印度教徒大量外徙,「印度教」除了在印度本土外,傳播至亞洲非洲等地區。現今如印度尼西亞的峇里島及日惹地區,以及馬來西亞某些城市部份市民,都信仰「印度教」。
所謂「性力」,是指男女性交中也有心意集中,淫樂遍身,類似定心的現象。故被附會或有意提倡所謂「性命修雙」「身心雙修」,提倡從男女之淫樂中修定。認為女性代表智慧,男性代表方便,兩性交合使智慧和方便圓滿,類似道家的房中術。這與修梵行的佛教教義是背道而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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