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光記〉說:「因緣造作名為,色心等法從因緣生,有彼為故名曰有為。」
「為」就是行為,「有為」就是有所作為,有所造作。一切因緣和合所造作的,生住異滅變化的現象,是「有為法」「世間法」。
「有為法」可分「色法」「心法」和「非色非心法」。「色法」是指物質的,包括色身的「六根」,和所對的「六塵」等,一切地水火風「四大」所成的物質現象。「心法」是指一切意識的心裡的活動。「非色非心法」是指既非四大所成(非色),也非與心相應(非心)之法。
一切「有為法」都是因緣所生,都是無常,是虛幻,是空,如雨後彩虹,如海市蜃樓。
故《金剛經》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總之,一切因緣生滅之法皆是「有為法」「世間法」。相反,無因緣和合,無生滅變化,超脫生死,進入常住不變,涅槃寂靜,是「無為法」「出世間法」。
一切因緣生滅之法,皆是假有,是假生假滅。故「無為」即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涅槃寂靜、實相、真如、法性、法界等等,異名同義。故此離一切因緣造作之法稱「無為法」。「涅槃」為聖者之安宅,故稱「無為舍」,也就是淨土門所稱「極樂」。
「漏」(Āsrava)是滲漏,泄漏。煩惱是由六根滲漏而入的,所以「漏」是煩惱的別稱。有煩惱則有執著,不能脫離生死苦海,稱為「有漏」。與之相反,斷除了三界煩惱,沒有執著,得到解脫,稱為「無漏」。世間一切事物,不離煩惱,都是「有漏法」。出世間一切事物,離煩惱,都是「無漏法」。
《楞嚴經》說:「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是則名為三無漏學。」
也就是說「戒定慧」是「三無漏學」。四聖諦中之苦集二諦是「有漏法」「世間法」。滅道二諦是「無漏法」「出世間法」。
「業」亦可分為「有漏業」和「無漏業」。
聖嚴師父說:「有漏之業,不管是善業惡業或不善不惡之業,都是由執著於虛幻自我的衆生所造的,受到貪瞋癡三毒的掌控。……業種儲存於第八識,也就是阿賴耶識或藏識。死後業種會繼績成熟,最有力的業種會決定再生於何處,如何再生。而這個生靈會被父母像磁鐵一樣吸引。無漏之業是由不執著於自我的開悟聖賢所造。由於不執著於自我,所以這種業的結果是無漏的,超脫輪迴,不存在於第八識中。(聖者)能從此生帶到來生的只有智慧力,這種人只是順應衆生的需要而再生於人間,也就是所謂的乘願再來。」(禪的智慧P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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