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全稱「涅槃那」(Nirvāna),或稱為「般涅槃」(Parinirvāna)。
《雜阿含經》說:「涅槃者,貪欲永盡,瞋恚永盡,愚癡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涅槃經》說:「涅言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
〈大智度論〉卷第五十五說:「涅槃是一切法中究竟無上法。如眾川萬流大海為上。諸山之中須彌為上。一切法中虛空為上。涅槃亦如是。無有老病死苦。無有邪見貪恚等諸衰。無有愛別離苦。無怨憎會苦。無所求不得。苦無常虛誑敗壞變異等一切皆無。以要言之。涅槃是一切苦盡。畢竟常樂。十方諸佛菩薩弟子眾所歸處。安隱常樂無過是者。終不為魔王魔人所破。」
〈大乘義章〉說:「摩訶般涅槃那……外國涅槃,此翻為滅,滅煩惱故,滅生死故,名之為滅,離眾相故,大寂靜故,名之為滅,那者名息,究竟解脫永蘇息故,息何等事,息煩惱故,息生死故,又息一切諸行事故。」指超越時空的,永遠滅除一切生死煩惱,是「苦的止息」,不再受生死輪迴諸苦,是渡到涅槃的彼岸,進入寂靜的大解脫。
此是佛教行者所追求的最理想境界。意思是入滅、滅度、寂滅、圓寂、不生、不死、清淨、解脫等等。
「涅槃」的境界,是一切都不再執著,是萬法皆空的,是智覺圓滿、無礙、清淨、正確、快速、安詳、光明,是寂靜的大解脫境界,是無法以筆墨來形容的,是不身入其境無法領會到的境界,是「不可思議」的。
故此,《大般涅槃經》說:「若言如來入涅槃如薪盡火滅者,名不了義。若言如來入法性,是名了義。」
《大方廣佛華嚴經》說:「善男子。我不生心言如是如來已般涅槃。如是如來現般涅槃。如是如來當般涅槃。我知十方一切世界諸佛如來畢竟無有般涅槃者。唯除為欲調伏眾生而示現耳。」
《禪法要解經》說:「因諸煩惱。是故受身種種不同。如多欲者受多欲形。多嗔恚者受多嗔恚形。多痴者受多痴形。煩惱薄者受薄煩惱形。見今果報異故。知昔因緣各別。來世隨煩惱受身差別亦如是。隨業受身。若不為嗔恚則不受毒蛇形。一切餘形亦如是。以是故當知。愛等諸煩惱一切苦因緣。苦因緣盡故則苦盡涅槃。涅槃名離欲。斷諸煩惱常不變異。是中無生無老無病無死。無愛別離苦怨憎會苦。常樂不退。行者得涅槃。滅度時都無所去。名為寂滅。譬如然燈膏盡則滅不至諸方。是名滅諦。」
滅除煩惱稱為「寂」,斷絕生死的苦果稱為「滅」。「寂滅」就是「涅槃」最恰當最完美的形像。是指永遠滅除一切煩惱災厄,且不再受生死輪迴諸苦,是「苦的止息」,是滅生死煩惱入於寂靜。凡人的生命現象是有漏的,聖人的生命現象是無漏的,無漏的生命是超越時空的,因為超越時空之後已無現象可尋,故稱為「涅槃寂靜」。
《入楞伽經》說:「大慧。言涅槃者。轉滅諸識法體相故。轉諸見熏習故。轉心意阿梨耶識法相熏習名為涅槃。大慧。我及諸佛說如是涅槃法體境界空事故。復次。大慧。言涅槃者。謂內身聖智修行境界故。離虛妄分別有無法故。……大慧。般涅槃者非死非滅。大慧。若般涅槃是死法者。應有生縛故。大慧。若般涅槃是滅法者。應墮有為法故。是故大慧。般涅槃者非死非滅。如實修行者之所歸依故。復次。大慧。言涅槃者非可取非可捨。非此處非彼處。非斷非常。非一義非種種義。是故名為涅槃。復次。大慧。聲聞涅槃者。觀察自相同相覺諸法故。名聲聞涅槃。大慧。辟支佛涅槃者不樂憒鬧。見諸境界無常無樂無我無淨。不生顛倒相。是故聲聞辟支佛非究竟處生涅槃想故。」
斷除無明煩惱的當下,便是證「涅槃」,不一定等到肉體死亡。
〈寶窟下本〉說:「金剛心斷,變易因盡,而變易果猶存,有餘累故曰有餘;佛果為解脫道起,則無復因累,變易生死果亦亡,則無復果累,故名無餘也。」「累」是拖累。
因此「涅槃」是有高下分別的。一般可分「有餘涅槃」「無餘涅槃」和「無住涅槃」等。不究竟不徹底未盡,尚有餘依,例如雖已斷了生死煩惱,雖證得涅槃,但斷了生死不等於色身已死,故其前世惑業所得果報之身(色身)尚在,此種涅槃並不是究竟無分別的,還有所依,稱「有餘涅槃」或稱為「有餘依涅槃」。如果不僅斷盡了生死之因,也不存在生死之果,肉身也已死亡,身智皆灰滅,已無所餘,稱為「無餘涅槃」或稱為「無餘依涅槃」。但聲聞緣覺二乘不論是否已「灰身滅智」,是視生死為可厭,涅槃為可欣,僅是厭離世間煩惱而欣涅槃,以如此厭欣力而至涅槃,則住於涅槃而不再出來了,此種涅槃雖亦「無餘」,並不究竟,未見佛性,故稱為「自了漢」。進一步,不僅達到「無餘」的境界,而且既涅槃而不住於涅槃,既解脫生死又不離世間,既自度又度人,此稱為「無住涅槃」,是菩薩道的至高境界。「住」就是安住。
錫蘭羅睺羅法師引巴厘文《中部經》說:「凡是親證真理涅槃的人,就是世間最快樂的人……他既無自私之欲求,憎恚愚癡憍慢狂傲以及一切染著,就只有清淨溫柔,充滿了博愛慈悲和善同情瞭解與寬容……。」法師說「涅槃超越一切兩立與相對的概念,因此它不是一般善惡是非,存在不存在等觀念所能概括……涅槃是超越邏輯與理性的,不論我們怎樣埋頭精研高深的理論,以臆測涅槃或最終真理與實相……我們終不能循此途徑而對它有所瞭解……涅槃是要由智者內證的。」
〈大乘大義章〉中,多次提到菩薩應遍學聲聞辟支佛道,但不證入阿羅漢辟支佛的「涅槃」,因為菩薩事先有度脫眾生之願心,「遍學」的目的也只為度聲聞緣覺改小向大修菩薩道。可見「涅槃」是有不同層次境界的。
「證」是證悟,是以無漏的正智證得真理。「證」了「涅槃」,那是煩惱斷盡,見到諸法實相,證得大菩提,也就是見到佛性。「證涅槃」不等於一定「入涅槃」,也就是不一定「取證」。
羅什在〈大乘大義章〉中說:「證名已具足放捨止息,所觀第一,更無有勝,不復畏受三界苦惱,是名為證。」(第十七章)故可「取證」也可不「取證」。「取證」是「作證」,是見到諸法實相後,證入「涅槃」。經論中說,聲聞辟支佛斷盡煩惱,見到諸法實相後,因對人世間有很强烈的厭離心,馬上就證入涅槃,並安住於涅槃不再回世間了。而菩薩因有普度眾生的願心,同樣是斷盡煩惱,見到諸法實相後,因還有「願心」有「任務」未完成,故不會即刻證入涅槃,稱為「不取證」「不作證」。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不證品〉說:「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菩薩摩訶薩不應空法作證。世尊。云何菩薩住空法中而不作證。佛告須菩提。若菩薩摩訶薩具足觀空。先作是願。我今不應空法作證。我今學時非是證時。」羅什解釋說:「《般若波羅蜜》中,佛為須菩提解之,菩薩欲入三解脫門,先發願不作證,即今是學行時非是證時。以本願大悲念眾生故,雖入三解脫門而不作證。如王子雖未有職,見小職位,觀知而已終不貪樂,當知別有大職故。菩薩亦如是,雖入小乘法,未具足六波羅蜜十地菩薩事故而不作證。」(第十七章)這也是聲聞乘不能證佛果,唯有菩薩道能成佛的原因。
──行者果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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