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 星期二

〈聖嚴法師教話頭禪〉-道無不在,觸處皆真

〈聖嚴法師教話頭禪〉
〈宗乘七箇樣子〉
道無不在,觸處皆真
── 聖嚴法師著 ──

        第三篇 
        〈宗乘七箇樣子〉講要

        六、第六箇樣子——道無不在,觸處皆真
  
  道無不在,觸處皆真,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教中所謂治生產業皆順正理,與實相不相違背。是故龐居士有言:「日用事無別,唯吾自偶諧。頭頭非取捨,處處勿張乖。朱紫誰為號,丘山絕點埃。神通并妙用,運水及搬柴。」然便恁麼認著,不求妙悟,又落在無事甲裡。不見魏府老華嚴有言:「佛法在爾日用處,行住坐臥處,喫粥喫飯處,語言相問處。所作所為舉心動念,又卻不是也。」又真淨和尚有言:「不擬心,一一明妙,一一天真,一一如蓮華不著水。迷自心故作眾生,悟自心故成佛。」然眾生本佛,佛本眾生,由迷悟故有彼此也。又釋迦老子有言:「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又云:「是法非思量分別之所能解。」此亦是不許擬心之異名耳。苟於應緣處,不安排不造作,不擬心思量分別計較,自然蕩蕩無欲無依,不住有為不墮無為,不作世間及出世間想。這箇是日用四威儀中,不昧本來面目底第六箇樣子也。
  
  道無處不在,我們在平常生活中所接觸到的,沒有一樣不是真正的道,並不是離開了真正的道之後,還有什麼東西。經教中說,謀生的各種行業,都是順乎正當的、正確的、理體的,跟實相不相違背。「實相」,一般人稱為「真理」,在這裡是指無相,而無相就是一切相。
  
  唐朝有一位龐居士說:「我們平常生活裡所有的事,無非是我跟自己相遇和相處,沒有什麼其他的事物,因此任何一樁事、一種現象,都不需要有什麼取捨,而且任何一個地方,都跟自己不相違背。至於說紫的或紅的顏色,這是人們給它取的稱號、為它標設的,它本身是不分什麼紫的或紅的;無論低的丘或是高的山,也根本沒有一點塵土,有塵土的原因,是我們自己的認為,丘就是丘、山就是山,若是你要說山上、丘上有些什麼東西,那都是人們的分別心,山丘本身是沒有分別的。所有一切的神通和種種殊勝的功能,以及平常生活中的挑水、搬柴,這些全部都是道。」
  
  可是,如果僅僅是這麼認為,而不想求得真正的開悟,那便成了躲在無事的甲殼裡,好像烏龜把頭、腳、尾巴全部收起來,躲在龜殼中,就以為天下沒有事了一樣。雖然說平常生活中的一切現象,全部都是道,可是因為沒有開悟,所以跟道是不相應的。
  
  有一位叫做老華嚴的人說:「佛法在你的日常生活之中,譬如行、住、坐、臥及吃飯時,還有在跟人家說話、問候的狀況下皆是,可是所作所為、舉心動念,就又不是道了。」
  
  又有真淨和尚(4)說:「如果你的心沒有計較、執著和分別,那麼任何一樣事物,都是明的、是妙的,你所見到的任何一樣東西,都是智慧的顯現;一樣一樣全部都是天然的實相——就是自然、就是實相、就是法身;每一樣東西好像蓮花從水裡伸展出來,而蓮花本身並沒有沾染水珠,非常地清淨、乾淨。在日常生活中見到任何一樣事情、任何一樣東西,都跟道相同,但是如果你的心迷的時候,你就是眾生;如果你的心悟的時候,你便成佛了。」
  
  所以,我們用悟的心來看,處處是道;用迷的心來看,沒有一樣是道。
  
  然而,眾生的根本是佛,佛的根本是眾生,兩者之所以不同的原因,在於眾生是在迷之中——迷,是執著的原因;佛是悟了的人——悟,是放下了所有自我中心的執著。
  
  釋迦牟尼佛在《法華經》裡說:「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任何一個現象都有它的位置、範圍與特性,毫不混亂,世間相就是這個樣子,亦即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看到的所有一切現象都是法,而法之中有全體的法與差別的法,但是差別的法並沒有離開全體的法;每一法各有各的範圍和特性,而一切法也都有其共同性,在統一的和諧中,不失個別的差異現象,即是法住法位。
  
  可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場合,每一法都是在變化的,所以不是實法。
  
  《法華經》又提到,像這樣的法,不是用思量、用分別所能夠理解的。當然也不是用思想、理論所能理解的,而是要親自悟了以後,你才能真正發現。所以希望瞭解「道」,希望開悟,不能用揣摩心、計較心、分別思量心來達成目的。
  
  「道」就是我們的本來面目。如何能見「道」呢?大慧宗杲說,假如你的緣成熟了,自然而然你就會開悟。然而,緣要怎麼成熟呢?要參話頭。你只要參話頭,投入疑情、疑團之中,不要想其他的人、事、物,不要用思考,就只是參話頭。一旦你話頭參成熟了,當你遇到某個現象或是某個狀況,自然而然便會開悟。
  
  要知道,開悟這樣的事,不是可以預先安排、創造或製造的,只要你能夠不去計較、思量、揣摩,胸中坦蕩蕩的,沒有想要追求什麼,也沒有想要倚靠什麼,既不住於有為的世間現象,也不墮於無為的出世間法則,更不做世間相或出世間相的種種思量,就能在日用之中,在平常行、住、坐、臥的四威儀中,不迷失了我們的本來面目。
  
  這一段開示舉出了幾個重點:第一、「道」是我們希望見到的佛性,也是我們的本來面目。而「道」究竟在哪裡?它在我們平常生活之中,任何一處、任何一物都是;第二、如果不用功參話頭修行,便認為全都是「道」的話,這是自欺欺人,等於是烏龜躲在龜殼裡,還以為天下沒有事。所以,雖然道無不在,但是仍然必須透過不斷地精進用功,才能見道;第三、如何見「道」?要參話頭。但是絕對不能夠用揣摩心、計較心去思考、解釋或做邏輯的推敲;第四、不要等待、不要安排,只要用功地參話頭,因緣成熟的時候,自然就會開悟。
  
  如果僅僅從這一段開示的字面上來看,可能會有誤會的地方:認為頭頭是「道」、處處是「道」,沒有一個地方不是「道」,但是這就變成了泛神論。
  
  既然任何東西都是道的本身,所以有些人認為自己已經開悟了,當我問他們見到了什麼?有人拍一拍桌子,說:「這就是!」或是正坐在地板上的人,便把地板拍得很響,說:「這就是!」但這是泛神論,誤解了「無一樣不是道」的意思。
  
  不能因為這一段文字說「法不是思量、分別所能夠理解的」,於是認為桌子就是、地板就是,但那已經是在分別與思量之中。我們應該要理解法住法位,而每一法都不是實法,這才真正是法的實相。
  
  法住法位是指每一法都有它的範圍和特性,但卻經常是在變化的、是無常的;每一法都同樣在變化,此即一切法的共同性,是真實法,也是無相法——沒有一定的法相,因為法相經常是在不斷地變動,其範圍和特性都在變動,所以,實相就是無相,但無相並不是沒有相,而是沒有不變的相。
  
  「即一切法,不即一切法」,是指一切的現象,並不等於其中任何單一現象;而「實相即一切相,不即一切相」,實相是一切現象,但是並不等於一切現象。因此,拍一拍桌子說「這個就是實相」,對嗎?打一打地板說「這個就是實相」,對嗎?其實,能見到的都是虛妄相,不是實相。所以對這一段開示若不清楚瞭解的話,很容易產生誤會,變成了泛神論。
  
  二十五年前,我在台灣主持禪七時,有一位男居士禪坐到了第五天之後,開始每天要求我打他香板。我問他:「為什麼要我打你?」他說:「因為我現在已經準備好了,你一打,我就可以開悟了。」我又問:「你準備好了什麼?」他回答:「準備開悟啊!我已經修行四天了,覺得心非常安定,離開悟大概只剩一點點了,所以你打我一下,我就會開悟啦!這便是當頭棒喝。」
  
  因為那位居士看了很多禪宗的公案,其中有很多常常是描述被老師一罵就開了悟,或是被老師一打就開了悟。大慧宗杲已經說明了,開悟不是經過安排的,也不是造作的,你只要用話頭好好地努力用功,因緣成熟的時候,它自然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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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4:宋代真淨克文(一○二五≀一一○二),又稱雲菴真淨禪師、真淨大師。著有《雲菴克文禪師語錄》(又作《雲菴真淨禪師語錄》、《真淨大師語錄》)凡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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