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5日 星期四

《佛法真實的面貌》第九章 - 解脫前後的境界

《佛法真實的面貌》第九章 - 解脫前後的境界
 ── 佛使比丘著 ──

    毗缽舍那是一種精神的訓練。它以提升心境,直到一切痛苦無法侵擾的境界為目的。修行者在涉入那種境界之際,心已無所執著,世間事物,再也無法使他盲目地迷戀或厭惡,他的心境已跨越世俗狀況,進入了超世的境界。
    為了要明白這超世境界,我們必須先明白跟它相反的'世俗境界'(LOKIYA-BHUMI)。在這世俗境界內,萬事萬物控制了人類的心。世俗境界又可分為三類:(一)欲界,(二)色界,(三)無色界。這三界總起來一共有二十八天,每一天都住有飲食起居、生活習慣、精神嗜好之傾向以及壽命相異的天人。我們所住的這一界是欲界,即以粗重的慾望為生活方式。欲界的梵文是KAMAVACARA-BHUMI,其義是心尚滿意於世俗的各種享樂之境界。在欲界的六欲天上,人對俗欲的嗜愛會轉微薄。到了色界的十八梵天,那粗重的俗欲,會被一種光明的形色和禪悅所取代,這禪悅是以光明形色為專注的對象而顯現的。從色界(RUPAVACA-BHUMI)再上去無色界(ARUPAVACARA-BHUMI)的四天,一切光明形色被迷醉於禪悅之境界所取代。但是這種迷醉於禪悅的快樂是短暫的,因為隨著定力的衰退,痛苦還是照舊能侵入。
    一個俗人,能依定力的強弱,在任何時候落入這三界的任何一界。這並不是不可能的事,在佛陀時代的印度,出家尋找寧靜和安樂的人,可隨處在森林裡發現。他們住宿林中,修行不同階段的禪定,但目前的印度,已很少有這一類的人了。
    在超世境界生存的人,可分為四階段的道與果,即初果須陀洹(SOTA-PANNAA160),華譯為「預流」,意思是準備入聖果之位。二果斯陀含(SKIDAGANI),華譯為「一來」,意思是死後升到天上去做一世的天人,然後再重回到人間投生一次。三果阿那含(ANAG AMI),其義是「無還」,即不再來人間受生死。第四果是阿羅漢(ARAHANT),中文譯為完全美好的人,或已解脫生死的人。這四種崇高的人所置身的境界,是超世之境界,超世之義就是高高地在世界之上面,這是指心的「超世」,並非身體。唯一辨別超世境界的四種界限,是嘗試覺察正在被除掉的各種不同的精神雜質。佛陀把這些雜質分為十種,稱為「結」(SAMYOJANA)。人類以及一切眾生,都被系縛在這個世界,如能斬斷這些結而超脫出來,他將獲得心境的自由,亦即達到超世的境界。
    在這十種系縛我們的結中,第一種是「自我」的信念(SAKKAYA-DITTHI),亦即誤把身與心當作自我。通常,任何一個人是不會注意到身與心的本質,而毫不考慮的把身和心拼合起來,當作「自我」。 自我的信念是屬於天性,每一個人都以為「我」,就是一個擁有自我的我,從來沒有人對這個我或自我的存在發生過懷疑,在佛陀悟道之前,也沒有人能把這個「我」看得透徹。當然,自我的觀念就是生活的推動力,不過很遺憾的,它也是自私自利的出發點或根源。佛把它比喻成十個腳鐐的第一條腳鐐,也是我們應該斬斷的腳鐐。
 第二個結是疑慮。它是使人猶疑不決的因素,甚至它使人懷疑佛門的修行,是否真的能導致解脫和自由,或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達到最高境界。它也使人懷疑修行是否真的對人有益,或佛陀是否真的存在、是否真的覺悟、是否真正成功地從痛苦中解脫,而得到解放,或是懷疑佛陀的教法和修行法,是否真的能使人擺脫痛苦,以及懷疑僧侶們,是否真的能夠修得解脫之道而遠離痛苦。
 這些疑慮的根源,是無知。在水里活著的魚,如果聽到關於陸地生活的事情,一定不會相信那是真的,最多只肯相信一部分。我們在五欲的享受裡沉溺太久了,因而對它已習慣,就好像魚之習慣於水,而難以相信或想像陸地的生活。因此,如果有人向我們提到'超官感'或'超世'境界,我們往往不能明白,即使有一部分聽懂了,也還會感到猶疑。
 第三個結是迷信(SILABBATAPRAMASA)。有些人不但誤解了某種儀式或傳統習俗的真正目的,且毫不知情的妄執著,最顯明的例子,是對巫術的迷信,其中甚至不乏佛教徒。他們誤把希望寄託在巫術,期待著不可思議的邪力或魔力來庇護他們。當然那是缺乏理性的信仰。其次,奉行律(五戒等等)或執持美德的真正目的,是消除慾望和培養美好的人格,但是如果我們以為受了戒,並且嚴格的遵守戒律,能使我們來世重生於天界為天人的話,那就無異於把受戒修行當作一種迷信,而違反了佛教的宗旨。佛教徒的持戒,是為了消除身口意的造作惡業,進而將三業之淨化,作為發展智慧和正定的根據,其目的絕非重生於天堂。在某些佛教國家裡,往往由於教徒的誤解,而影響了佛教的純正性,其所表現的行為,是很愚蠢的—例如跪著誠心誠意的拜一棵大樹—這就是迷信。
    當一個人能夠完全捨棄'自我'的信念疑慮和迷信,即是修到了第一果「須陀洹」。其實人要擺脫自我的妄執,迷和不正確的疑慮,自己正在妄執著「自我」,以及自己的某些信念是荒膠的迷信。已經擺脫了這三樣錯誤觀念或信仰的人,被稱為「入溪流者」,意即涉入那流往涅槃之溪的人。他所修到的是直向涅槃而奔流的小溪。這條溪是直往涅槃而流的,好似一條河的水正流入大海。雖然它必須要花一段時間才能到達目的地,但是一顆已開始流入溪口的心,必定會成功的達至涅槃。
    在超世境界的第二階段,那「入溪流」的人,已斬斷了將眾生係於輪迴的十結中之首要三結,即身見結疑結和戒禁取結;他能夠減少一些慾望,直到心境能再向上昇華,並跟五欲只稀少的牽涉。修到這階段的修行人,死後生到天界,做一世天上的人,然後再重生到我們這個世界來一次,就再也不來欲界受生死了。二果梵語「斯陀含',又稱「一來」。
    在第三階段,妄執完全消失,沒有一絲遺跡留下。第一果位的「預流」者和第二果位的「一來」者,還未能徹底斬斷那一絲的感官慾念,但第三果位的「阿那舍」(或稱「不還」者)已能成功的完全斬斷它。修到此第三果位的人,不必再來人間受生死,因此稱為「不還」。不還即是斬斷了感官之惡念(第四結嗔結)和慾念(第五結欲貪結)的境界。
    第六個結(即色貪結),是貪愛光明形色的一種慾望。前三種果位的人,還不能放棄光明形色和禪悅,只有在最後的階段,即阿羅漢果位,才能成功的捨棄禪悅。深厚的禪悅,有一種能使人迷醉的感覺,可形容為涅槃之前的情況,雖然它跟涅槃尚有差異,但多多少少有相同之味。當一個人完全的入定時,慾望是靜止的,但並沒有完全'蒸發'掉,一旦定力退化衰弱,慾望還會再浮現。然而,只要是慾望處於靜止之情況,心即是空的清晰和自由的,因此,這情況也可能成為一種執著的對象。
    第七個結是一種稀薄的慾想—想獲得以無形相專注物體所激發的一種禪悅。這跟第六結有相似之處,但還比它較為稀薄和清晰。集中精神來專注無形相(ARUPA-RAGA)—例如空、空性—會激起極令人迷醉的禪悅,這比專注有形相之物體所產生的效應更深奧,但結果是使人開始執著這境界。佛稱第七結為無色貪結。
    第八個結(慢結),是用「高等」或「下等」這類觀念來束縛人類。它使人以自己的身份來跟別人的身份相比,而激起自大或自卑感。它令人這樣想:「我沒有像他那樣的好」或「我跟他同樣的好」,要不就是「我比他好得多」。只要是這種想法還餘留在心境,真正的安寧是不會實現的。
    第九個結(掉舉結)是紛亂,就是精神動盪不安,不能集中專注,缺乏安寧和冷靜。當某些令人感興趣的東西出現於眼前,這種情緒的波動會發生。
    第十,即最後的一結,是無知或無明結,這包括了各種還未提到的慾望。 「無知」是指一種缺乏知識的情況,而在此所提到的知識,就是真正的正確的知識。世上沒有人能夠全無一點知識而生存的有意義,但是如果那知識是假的,它的價值也就等於零。那擁有假知識的人,會相對的擁有令他痛苦的問題。有許多人患著持久性或慢性的無知或假知識之病。無知使人錯以為痛苦即是快樂,也使人不能了別真正激發痛苦的原因,以致於他們斷續的錯怪那些鬼靈魂神甚至上帝,誤把自己的痛苦,當做是這些鬼靈魂神—或上帝帶給他們的壞運或責罰。佛陀把無知放在十結的最後一結。一個成了阿羅漢的人,即是已經斬斷十結而證入涅槃境界的人。
    涅槃,是一種不能以任何方法來描述的特殊狀況或境界。它是世俗境況的反面,也就是說,它在每一方面都與世俗境界相反。涅槃不創造也不被創造,因為它是所有創造的終止。涅槃是完整的自由境界,不受地獄之火焚燒,不受折磨,系縛,降伏,也不成為奴隸。涅槃不受空間和時間的控制,它是佛教的目的地,也是實行佛法的最後佳果。

    在本書的前幾章,我們已經按步的解釋佛教之宗旨。我們把它以一種含有實用性的組織製度展示,並指明它是為了揭發萬物本質而創的一門無上知識。實際上,萬事萬物是無常無自我性,並能使人痛苦的,但是人仍舊被它們吸引著,盲目地追求、爭取和妄執著。這瘋狂般的爭取和妄執,只是因為我們的無知曲解了事實。佛教的修行是以戒律定心和智慧為基礎,亦即斬斷妄執的工具。我們妄執的是五蘊,如果我們能把緣起性空的真理弄個一清二楚,我們會自動的放棄妄執。我們所應該做的,就是過著那正確適當的生活(SAMMA VIHAREYYUMA),以使我們的生活,時時刻刻都充滿了快樂。這種正確的生活,能抑制思想,不讓它分散,使精神能專注而讓智慧浮現。隨著智慧的浮現,我們會醒悟而想掙扎放鬆擺脫,最後進入完整的涅槃大道。如果我們想快速的獲得成績或結果,那麼我們可以藉用「毗缽舍那」禪定修行法,以協助洞察世間諸法實相,以此方法,我們必能斬斷束縛我們的鐵鍊,獲得自由的大解放。
    這一段很短的譯說,從開始到結尾,不但包括了正確的理則,且包含了實際的行持。整個譯說是以涅槃為終點,就如佛陀所說的:「萬佛以涅槃為極樂。」因此,我們真的應該修習佛法,要不然,我們如何自稱佛教徒呢?

             ── 喇達納儺陀  譯 1991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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