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 星期三

《佛法真實的面貌》第四章 - 宇宙萬有的三特性

《佛法真實的面貌》第四章 - 宇宙萬有的三特性                 
 ── 佛使比丘著 ──

    宇宙森羅萬物皆有三種共同特性,佛教稱之為三性(三法印),即(一)無常性,(二)苦性,(三)無我性。
    諸法因緣生,這是永久不變的定律。大至世界小至微生菌,都須依著因緣的互相關係作用,才能夠生起。人也有依賴種種因緣和合的必要,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離群而生存,就是隱士也還必須別人或別的事物的助力才能活著。他可能在隱居之處自耕自食,可是他所種的谷和菜,是要依賴著陽光、水和土壤種種因緣的和合才能滋長,而成為他的糧食。   
    由此可見,隱士必須依靠五穀菜類這些因緣才能生存,而五穀菜類卻又一定要靠著陽光、水、土等因緣才能滋長,因緣又要依靠因緣,這般的互相依靠再推廣開去,就不難看出是會牽涉到另外更多的因緣,而世間萬有,都是如此直接或間接的相依共存。但緣起萬物既然有生的開始,也必有滅的結局,因為大地萬物皆無永恆性質,並且一直不停地演變。春夏時分,百花怒放;秋末冬臨,葉落花凋。人之身軀也逃不了生、老、病、死的變化,俗語說:「人無千日好,花無百日紅。」那裡有長命不死的人呢?故此人生充滿了無常,就以人「心」為例:心是生命的本質,卻非固定實體,它只不過是色、受、想、行、識這五蘊的聚合,而形成的思惟境況。心的普遍現像是念生又念滅,念滅了又重新生念,變化多端,剎那不住,我們怎能執它為常呢?
    在佛陀之前,早已有人作「無常」之說,但卻不夠深奧及圓滿,故還不能使人公認為絕對的真理。可是佛陀卻能深究宇宙人生實相,並看透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生滅相續,又省悟到緣起萬有,必隨因緣之離散而消滅,因此,他覺悟到萬事萬物之缺乏永恆性,故宣說「諸行無常」此一法印。
    早期的導師,亦曾開示過關於人生多苦的道理,但卻不能徹底將真理性質完全揭示於眾,也不能圓滿地指示引發痛苦之正確原因,以及徹底滅苦之法。
    眾生因愚癡,故迷惑惡見,往往誤以邪為正、以惡為善、是非不辨、事理不明,而做出種種傷天害理之事,又因自己的造業,終必招受煩惱和痛苦的折磨。
    人因有貪婪之心而難於知足,對事物不停地追求,甚至不擇手段,只為獲得心所渴求之事物。雖然,世上有很多人並不是不曉得萬物無永恆性,但是慾望時常戰勝理智,所以只好隨心所欲,放任的追求心所愛之事物。
    何謂諸法無我?佛陀以慧眼觀察,得知宇宙人生萬有都是由因緣和合而生的,同時也由因緣分離而馳散。例如人的身體是四大元素,即地、水、風、火的合和而構成的。身體的骨、肉、牙齒、指甲、皮和各種硬的身體器官,是屬於「地」這個元素;血液、口水、膿水、淚水是歸為「水」元素;呼吸、氣息是「風」的元素,而溫暖的體溫是「火」的元素。由此四大元素的和合,維持人體的存在。一旦四大失調,人就會生病,如果四大過度的失調,也就是病勢的轉重,最終導至死亡,人一死,四大元素也隨著散滅。溫暖的軀體失去了溫度,即火性滅了;血液、口水、尿水及一切液體也涸結,即水根已壞;人死呼吸馬上停止,風大也消失得無影無縱;至於那有骨肉的身軀,也會開始腐化乃至消散。由此可見,四大元素最終是完全的離散了,而隨著四大的消散,那激發精神作用的五蘊,即色、受、想、行和識也會同樣的消失,因為五蘊是必依賴著四大的和合,才能在那有生命的軀體產生作用。經曰:「四大本空、五蘊非有。」人是沒有一個「實體」,而只有一個假相。因此佛陀宣說諸法無我,只因為世人誤以為「我」是有自性或主體,才對「我」有所妄執。
    世人必須培養洞察諸法實相的能力,才能省悟到萬事萬物的無常、苦和無我性質。覺悟到世間萬有之三大特性,定會揭發一項事實:世上無一事物是值得我們去爭取的;換句話說,世上沒有任何一件事物,是我們所該執著的。人是因為有了執著,才想去爭取的。
    法性的啟示和理性思想是絕對不同的。一個人如想只憑理性思考洞察佛法的話,他必會失望的。理性的推想只適合於科學的研究,如要了解人生,就必依靠佛法的啟示。一個人能否領悟到法性,完全在於洞察能力的有無。這自然性質的洞察能力,是一種內在的頓悟。例如,我們粗心大意做了一件錯事,但是心裡並不知情,一直到那所造的惡業激起了果報,使我們莫明其妙地嘗盡了苦果,這才不得不反省及檢討自己的行為,和整個問題及煩惱的過程,在深深地探索問題之根源後,使我們頓悟到自己原來是做錯了某一件事,才觸發了這意想不到的麻煩。這就是佛家的智慧,這是法的觀照。如果我們能夠時常觀照,從生活的經驗中去領會法的實相,我們就可算是有「洞察力」的人了!這洞察能力如修到圓滿的程度,能使人洞見宇宙人生真相,明白人生真理和做人的意義,並進一步的使人遠離萬物的束縛,獲得真正的自由。如果有人整日高聲誦念「諸行無常、人生多苦、諸法無我」,或者無時不刻地思索這宇宙萬有之三特性,但卻未能真正的醒悟──不能捨棄對五欲的追求,不能斬斷妄執—那麼,這個人就是還未修到能洞察宇宙真相之慧眼。
    佛教的中觀學派(MYDYMIKA),有一個名詞包含了無常、無我之義,那就是「循雅達」(SUNYTA),其意義即是「空」。佛說宇宙萬有,無不是因緣之和合而成,但也無不隨著因緣之離散而滅。所以因緣所生之有為法(萬物),以四大五蘊和合所構成的人體為例,一旦因緣分散,必定也隨之消散。佛說宇宙萬有,全是因緣相關的存在,例如,五穀的成長是需要依賴土壤、水和陽光的助緣,才能變成人可收割的五穀;人類的生存,也須依靠五穀、陽光、空氣、水、家庭、國家種種方面的的助緣才能維持,而度過為時不太久的一生。由此可見,因緣又須依靠因緣,人生只不過是因緣相關的存在而已,又因一切緣生性空,故此毫無實性可求,佛陀因此宣說緣起性空之法則。
    事實上,佛陀並不否認生活上物質的需要,但是,他要我們以清醒的頭腦尋求自己所該擁有的事物,不可對它們所妄執,以避免招惹無窮的煩惱。在目前這個世界,沒有人可以缺乏物質而生存,因為有些事物是人所缺少不了的。一個人可能必須擁有一些財物、妻子、兒子、屋子、花園、草場、藥品等等。在生活的途徑上,一個人免不了會在某一個時候成為一位勝者,或是一個失敗的人,或成為一位有身份的要人,或只是寂寂無聞的小卒,無論是什麼樣的一個人,只要我們不妄執自己的身份,痛苦就不會產生。一個擁有重要身份的人,如妄執自己的身份,他可能會因為害怕失去那身份而苦惱;或者他可能因為那重要的身份而傲漫自大和極無禮,不能與人和諧共存,處處碰到問題,並受到別人的批評、攻擊、絕交,或甚至給他狠狠一頓拳腳的教訓。他對自己身份的妄執,只有使他嚐到苦頭的份兒,為他帶來不少的煩惱和痛苦。同樣的,一個無名小卒,也可能因為執著自己低微的身份,而深感痛苦。
    人的慾望,是早在兒童時代就已存在的一種天性,那慾望會隨著人的成長而擴展。慾望被實現之際,會有短暫的快樂和滿意,但不久那滿足的心理狀況,會被更強烈的慾望所取代,如未能如願以償的話,人會掙扎和嘗試,直至達到目的。但不久新的慾望又會產生,心又開始動盪及不滿現狀,而整個掙扎和嘗試爭取的過程又會重複,就像一個因果循環的輪子,正在不停的轉動著:業──果──業──果。這是因緣與果報的輪迴,不是生命流轉於生死輪迴之道的輪迴。首先是慾望的產生,然後是推動慾望的業力,最後是業之果報;緊跟著又是另一個新的慾望之產生和再次的造業,最後又是另一個報果,然後又有另外一個新的慾望……佛陀把這慾望的生生滅滅,稱為旋轉的生死輪迴之輪子,因為它就是那樣的被人無止無息地推動著、轉動著;而人的生、老、病、死、悲歡離合以及種種的痛苦,也隨著輪子一圈又一圈地轉,生生滅滅,滅滅生生。只要是眾生還被慾望所操縱,無論是乞丐或是百萬富翁,是學生或教師、是小偷或警察、是國王或平民,都會被這可怕的輪子纏住而陷身於痛苦中。世上有太多的人忙著推動這輪子,一圈又一圈的順輪迴之道而轉,這可悲之情況,只有實踐佛法方能得救。
    總之,我們很容易的發現痛苦是被慾望所激發的。慾望可分為三類:(一)色欲,即追求身體器官上和物質上的享受,這包括形像上、聽覺上、嗅覺上和味道上的種種快感。 (二)貪欲,即對事物過份的追求,得到了卻又不知足,因而煩惱。 (三)解脫欲,即想從某一種處境或身份擺脫出來。舉個例子來說,一個人可能並不想成為一位教師,但因找不到適合自己的工作,只好執起教鞭成為一名教員,但心裡還是急於擺脫教師的身份和處境。
    任何人都可覺察到每當慾望一浮現,痛苦也必定會產生。有時候,我們被慾望驅使而做出一些虧理的事,事後卻感到懊悔或心中不安;但是如果那所做的事,最後對自己帶來好處,我們可能會感到欣喜,而且又可能因為那利益的緣故,受之鼓舞而繼續地做虧理之事。私人的利益,沖昏了我們本來清醒的頭腦,驅走了我們的良心,使我們心甘情願的成為自私和貪婪的俘虜和奴隸,為我們的人格增加了卑鄙的成份。總之,我們大多數是順著心裡的慾望而造業的。所造的業當然有好也有壞,惡人造惡業,因為他的心只往罪惡那一方面想;但是「因果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所以惡人一做了惡因,終於免不了會受惡報。至於那心裡只想行善的好人,也免不了會有他自己的煩惱,這是因為他過去所種的惡因如今已成熟,須先嘗苦果,而目前所做的善因,須等到將來善緣熟了,才能嚐到善果或好報。總之,好人與惡人都逃不了果報,因為人所造的善惡業,都必依著因果定律而招受善惡果報。做了惡業的人,不要以為再做些善事,就可以把那應得之罪抵銷過去,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因果是不會消滅,除非自己沒有造業。如果因果的種子一被播種,只要遇到適當的因緣狀況,那種子就會滋長成樹而開花結果,這果就是所謂的果報。雖然善行並不能抵銷惡業之罪,但多做好事能使惡緣逐漸滅少而善緣增多,久而久之,惡緣被善緣阻礙,使惡果不能再完全生長成熟。由此可知,人的業報亦可由惡轉善。行善,有助於增加內心的快樂與安寧,何苦要造作惡業呢?
 人的痛苦,亦有輕重之差別。有些痛苦,輕微到常人難於覺察它們的存在。一般的善行是不能夠消除痛苦的,我們必須做超過一般的善行。例如修行佛門中之妙法,並以法觀照生活上的一切事物。對於自己心中所渴望或欲求之事物,應該先做預先的考慮;如果得來了,它會不會連苦惱也一起帶來呢?試想一想,沒有家庭的人,很嚮往家庭的生活,但有了妻子兒女,能使人感到輕鬆爽快和自由自在嗎?或只為人帶來各式各樣的重責?有了很高的地位和官銜,是否有助心靈上的安寧和安全感呢?或是它只有為人帶來更重的義務?如我們能以清醒的頭腦來看待這類事物,確然無疑的,我們會發現到,它們時常為我們帶來更重的負擔與責任,為我們增加了不少的麻煩。但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卻又拒絕不了這些事物對我們的誘惑,而在得到了某一樣事物之後,我們又會提心吊膽的怕它被別人奪去。或許經過一段日子,我們可能會反省到它是否剛好符合於我們的理想、對我們是否真的有益處;換句話說,我們開始對它的價值懷疑起來了。
    萬物是必定依著因緣的轉換而有所變化,那是一種自然的定律。萬事萬物是無常的,我們卻一直嘗試使世間萬有,順隨我們的意志而產生或發展,我們越搞越糟,不但把整個世界搞亂了,並損害了大自然的原來面目。自然界有其定律,一旦我們違反了它,它必也損害我們。無論科學和醫學是如何的發達,人還是必須面對生、老、病和死的事實,而這事實,亦是自然界的定律。
    佛法的薰陶能使慾望止步,進而被能洞見諸法實相的智慧取代,人生觀也將隨之而變。就以「吃」這事為一個例子。有一些在家人認為「吃」是人生第一大享受,並說「能吃即是福」,有些人甚至認為自己是為「吃」,才生存在這個世界的。當然,這些人的吃喝嗜好和習慣,一定有異於那般只為生存而吃的人之吃喝習慣。兩種人的吃喝行為和舉動一定不相同,而當正在吃喝之際,他們的感覺也一定會有差別的,吃喝完的結果也會不相同。但是如果那好吃或貪吃的人,有機會受到佛法的薰陶、得到佛法的啟示,他會很快的發現到自己對「吃」的貪婪,並不遜於一隻豬;他會開始覺得他的確是一位「吃」的極端者,並非實踐中庸之道的人。久而久之,他會為自己貪吃行為和舉動感到羞恥,但最重要的是,他已領悟到妄執「吃」,使他感到痛苦,因為當他想吃而不能吃時,他會感到無比的難過和煩惱。除此以外,吃的太多會使他的健康有問題──他可能因為吃了太多的澱粉和脂肪而發胖。總之,他不必等醫生來警告他貪吃的害處,只要能依著佛法的觀照,就能省悟到自己對吃的偏重有違中庸之道,並有違通往安詳的涅槃大道。
    佛陀和眾阿羅漢是已熄滅慾望的人,他們並不對「吃」這一件事有任何染著,但是他們明白吃喝是維時生命的重要因素,所以他們只做適當的吃喝,而依然能和常人一樣的作事,其至比常人作得更好、更多。到底是什麼力量使他們如此呢?其實,並無別的外來力量,他們只是憑洞察能力所激發的智慧而作事,而我們常人卻是以慾望為主要動機而作事,當然所得的成績或結果,也和他們的有別。我們會不斷的受到痛苦和煩惱的主宰,他們卻自由自在,毫無束縛。他們根本沒有任何的染著,因此別人能從他們的善行中受惠得益,是那無私的悲心,致使他們傳授真理給愚癡的世人。
    如果我們想跟從佛陀和阿羅漢們的足跡而行,那麼,我們應該訓練自已依著法性的啟示而分辨是非。如你是一位學生,那麼學習如何分別對與錯、好和壞,以及認清讀書就是你應該做的事。如你已有一門職業,那麼學習如何辨別對和錯、好和壞,並嘗試滿意現狀,把那份職業,當作最適合於自己及有益於大眾的一門最好之職業。認真地擔任你的任務,應用洞察能力所供給你的冷靜、清醒和耐心,好好的做。
    妥當的行為,將使我們從開始到結尾都能離險避難。例如我們擁有地產和財物,並不需要為它們極度的傷腦筋,因為社會上的法律會保證我們的擁有權,它們不會從我們的指縫中溜走或失去。就算有人把它們搶去,我們還可以憑法律進行抗拒,用不著怒火沖天,做出一些愚蠢的事。當然我們有責任看管我們的財產,但是如果那財產真的不幸被別人佔有了,我們也用不著悲憤,因為悲哀和憤怒根本起不了什麼作用,幫不了什麼忙。盡量保持內心的平靜,時常反省萬物的無常性和無我性,提醒自己對萬有妄執的徒然,並省悟到我們根本不能永遠佔有著它們的事實。就像秦朝的秦始皇妄想長生不老,於是遣徐福到海外求仙,但徐福卻一去不回頭,那裡有能令人長生不老的仙藥呢?秦始皇的願望,終究只落得一場空。

         ── 喇達納儺陀  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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