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5日 星期二

[點燈]-素食與口素心葷

L4-            素食與口素心葷
                                   ── 行者 果燦  ──

        在古印度的原始佛教時期,為免出家人擁有私產,寺院是沒有煮食的,出家人過著沿門托鉢的生活。在現今的南傳佛教地區,如泰國緬甸斯里蘭卡等國的出家僧人,大都仍過著沿門托缽的古制生活,也就是靠「乞食」。有去過泰國等南亞旅行的一定見過那場面。「乞食」是為化度眾生的因緣,故稱「化緣」亦稱「托鉢」,所謂「一鉢千家飯」。
        「托鉢乞食」是一種結緣,也可讓施食者有一個供養三寶的機緣。僧人是佛教的修行人,乞食也是一種修行:其一,可修「平等心」,如《金剛經》中所說的「次第乞」,不分貪富貴濺,必須順序挨戶行乞,一家挨一家,不可有所選擇。其二,不可有分別心,不可挑挑揀揀,乞到甚麼就吃甚麼,可修「離欲心」,也因此不一定非禁葷腥不可,所以南傳佛教不規定非「食素」不可。其三,不可自行煮食,就不會有私產,可修「清淨心」。
        佛制乞食之法,規定每日每次以七家為限,也就是最多向七戶求乞,如未足七戶缽已滿,即止。足七戶缽未滿,也止,以防貪多。所乞得之食物,須分作四份。因同修中有老弱及留守寺院者不便外出,一份分與同修,使其安心修道;一份施與貪窮乞丐,既起憐憫心亦可勸其修善;一份供與諸鬼神,並誦經咒加持,令其早日脫離苦趣;僅留一份自食。「乞食」,是要放下「尊嚴」的,是不能有「慢心」「貪心」的,需有忍辱心的,這對行者是一個很大的考驗。「乞食」對修行人的好處不勝枚舉。 
        佛教的戒律並非一成不變的。《五分律》中佛陀說:「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應行者,皆不得不行。」聖嚴師父說:「這叫做隨方毗尼。根據隨方而變的原則,自亦可以隨著時代的不同而作適應性的求變,仍為佛所許可。」(學佛知津P12)佛教傳入中土近二千年,初期也沿用「托鉢乞食」之制。因為初期的中土寺院大多建於城市或近郊,例如建於東漢明帝永平十一年(西元68年)中國最早的寺院「白馬寺」,是在河南洛陽市東郊。玄奘法師譯經的「慈恩寺」,就是著名的大雁塔所在,是在陝西西安市郊(現今的和平門外) 。六祖惠能剃度的南海「法性寺」(今「光孝寺」)就在今廣州市內。那時的僧人入城乞食很方便。
        隨時代和環境的變遷,北傳佛教地區的寺院漸漸遷往深山老林,遠離民居。往往寺院周圍數百里渺無人煙,根本不便托缽乞食。更何況如今的現代化大都市,處處高樓大厦,居民大都居住在大厦高樓之內,非住户是「非請」不能進去的,少數居於市郊花園洋房的,也是警衛森嚴,連門口都近不了。如果戒律制度不加改變,僧人根本無處可乞食。所以中土深山寺院的僧人都自耕自食基本自給。但有私產必有幣端,故至唐代,禪宗百丈山的懷海禪師(西元720-814年)有見於此,制定了農禪制度的〈禪門規式〉。元順宗至元四年(西元1338年),百丈山德輝禪師奉敕撰修而改稱〈敕修百丈清規〉,也就是現今的〈百丈清規〉。因為僧人是「戒殺生」的,從佛教慈悲的觀念出發,當然也不能養豬羊捕魚蝦而食,自然就只種瓜菜。流傳至今,北傳佛教僧人是食素的。
        另外,藏傳佛教雖然屬於北傳佛教的範圍,但因為其地域和民族的生活習慣,藏人(包括信仰藏傳佛教的蒙古族人)自古是以遊牧為主的,故藏傳佛教也沒有規定非食素不可。 
        但千萬不要把佛教看成「齋教」,更不要把佛教徒看成「清教徒」。佛教東傳近二千年,已漸漸滲雜了太多外道的和民間迷信的思想和儀軌,離開佛陀化世的本懷已越來越遠。食素持「齋」,是對北傳佛教的出家人而制,主要是不食葷,以及依古制的「過午不食」。對在俗的佛門中人,並不強制食素,一般只要符合「不得親自殺生,不得勸他或教他殺生」,也就是非自己親自捕殺的,不是專為你而捕殺的,也不是你指使他人捕殺的,原則上是不禁食葷。
        聖嚴師父說過:「放生是從戒殺而衍生的。」「戒殺生」是佛教的五大戒之一,但「放生」和「戒殺」並不等同「食素」。師父說:「依照五戒乃至比丘戒的律制,並無素食的要求。不食魚肉,乃是大乘菩薩戒的規定,持五戒的不殺生,不得親自殺生,不得勸他或教他殺生,故自不得屠殺雞鴨魚蝦,如果買食已屠好的肉類,不在五戒的禁忌之列。」(戒律學綱要P86)
        《入楞伽經》說:「食肉之人斷大慈種。……若食肉者。當知即是眾生大怨斷我聖種。大慧。若我弟子聞我所說。不諦觀察而食肉者。當知即是旃陀羅種。非我弟子。我非其師。是故。大慧。若欲與我作眷屬者。一切諸肉悉不應食。」(遮食肉品第十六)
        佛教的「戒殺生」食素並非苦行,也非執著,最主要是慈悲心。《薩婆多論》云︰「舍利弗以淨天眼,見空中蟲,如水邊沙,如器中粟,無量無邊。見已,斷食,經二三日,佛令食,凡制有蟲水,齊肉眼所見,漉囊所得,不制天眼見也。」
        「食素」一般也稱「吃齋」,「齋」是 Uposadha「烏哺沙他」,或略稱「布薩」,意指清淨。「齋」原是古人在祭祀前清心潔身以示虔敬之意,後指清淨身口意三業,並不僅僅是指素食。於佛教,「齋」是指「非時食」,就是指過午不食,持齋者禁食葷,故「齋」也是「食素」。〈大乘義章〉說:「防禁故名為戒,潔清故名為齋。」佛教有「八關戒齋」,「戒」指戒律,可以防非止惡。「關」是關閉「六根」門戶止惡。 
        「食素」並非佛教的專利,很多外道也有食素,近年提創健康飲食,很多沒有宗教信仰的也食素,因此各地的素食館如雨後春筍。但是,有沒有留意到,一些「素食館」,甚至某些寺院道觀的「齋堂」裡的菜單?什麼「紅燒素魚」「齋燒鵝」「齋燒鴨」「齋扒」甚至「齋鮑魚」等等。雖然吃入口裡的是麵筋豆腐瓜蔬蘑菇,但心裡總想著山珍海味鮑魚牛扒。這是一種怎麼樣的心態?普通人但求健康好吃,絕對沒有問題。但作為佛門弟子,「口素心葷」那可是大有問題。但是,就一般的在家眾而言,不管心裡感受如何,能夠不殺生而食素總是好的。
        通常,世俗以為「不吃牛肉」的必是佛教徒,那是誤解了,是把「佛教」和「印度教」混淆了。印度教的其中一尊主神「濕婆」(Shiva)是騎白牛的。故印度教徒視牛為「神」,牛不僅不能吃,也不能打殺的。有去過印度旅行的一定會看到,印度的牛隻走到菜市場,隨便吃菜攤上的蔬菜,菜販最多把牠牽走,有些還任由牠吃個飽,不能打罵的。但佛教戒殺的對象不僅僅是牛,而是一切有情眾生。從護生的慈悲心出發,盡量少食葷腥,或學六祖惠能大師當年那樣「但吃肉邊菜」,對身體健康也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個別外道信徒堅持「吃長齋」,那必定有其因緣,局外人就不必追究了。 
        這裡應該說明,「葷」原來並不是專指動物的肉類,而是指有濃重味道的菜,故稱為「葷辛」,五種有辛辣氣味的蔥蒜韮等蔬菜等稱「五辛」,後來戒肉食,稱為「葷腥」,但通常把「葷」和「素」相對,故「葷菜」就成了肉食的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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