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 星期五

[名相]消業

消業:
        聖嚴師父說:「因果是可以改變的,過去已造的因加上現在的因,可以改變它的結果。」(學佛群疑P64)又說:「消災延生的原理,在於懺悔及發願。應該接受的果報必須接受。但是在懺悔心生起之後,心發起之時,未發生的果報也會跟著轉變。」(同上P53)師父認為,代眾消業的見解來自神道教,並非佛法。佛教是講因果的,所謂「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同上P58)
        佛教認為定業不可轉,唯一是本身的修行與努力,或可略為抵消本身罪業,猶如戴罪立功或可獲減刑那樣,但不可能完全無罪。
        俗世有某些大修行人或神道教靈媒等,用修行者的心力或咒術祈禱之力,為人治病驅鬼,避凶趨吉,這或許是施術者的慈悲心或是其他因緣,有時確能起到某些功效。但從佛法來講,是違反了因果定律的,違反因果定律本身就是造了罪業。對於施術者會受到反擊的報應,對於被施術者,只是阻擋了一時,過後還一樣要受報,絕不可能造了業而不受報的。
        俗世有人為了替致親之人消災或延壽而發願吃素,發願「借壽」或做出某種苦行等。這只是出於一片孝心或愛心,從佛法來講是行不通的。倒不如替親人行善布施放生等來得實際。造五逆罪必墮無間地獄,沒有可以討價還價的。就算臨終得阿彌陀佛慈悲接引,也只是「帶業往生」,將來修至聖位,再來凡間行菩薩道時一樣要受報,只是那時的感受已不可同日而語罷了。
        聖嚴師父說:「如果大修行者也發生災難惡疾,那有兩種可能,一是聖人示現凡夫相,視同凡夫受災受難,是為了能接近凡夫大眾,感動凡夫眾生。二是因為大修行者本身的業報所感,最後身的佛及羅漢還要受報,何況是一般凡夫階段的大修者。有的是因精進修行,使天魔恐懼。或往昔的冤家債主現生於神鬼道中者發愁,唯恐大修行人出離生死之後,不再受其控制,無法索取所欠的債務,因此而有種種的大魔難大疾病紛紛降臨。也有由於大修行力,使得應墮地獄畜牲餓鬼的罪報,而以人間的災難疾病來抵償,稱為重罪輕報。」(學佛群疑P59)
        犯了罪業就要「懺悔」,持戒修善,永不再犯。罪是不能用「水洗」掉的。關於消業贖罪問題,在巴利文《中尼加耶第二經》(Majjhima-nikaya No.2)〈一塊布的寓言〉(Vatthupama Sutta)裡,釋迦世尊回答一個婆羅門「巴雅華沙」(Sundarika-SBharadvaja),有關很多人在被公認為清淨神聖的「巴可加河」(Bahuka)裡清洗他們的罪的問題時說:「做了惡業的愚人,可能每天都跳進水裡,但是永遠都得不到清淨。那辛特利加河畢也加河或巴可馬地河,可以有些甚麼作用呢?它們清洗不了一個有著仇恨和邪惡罪行的人啊!對那些清淨的人來說,每一日都是吉祥的,每一日都是神聖的……所以婆羅門,來這裡清洗吧,愛一切眾生,假如你不說謊,不殺生,不偷盜,不做貪嗇的人,而又生活在誠實信任中,為甚麼要去加耶河?你的家已經是加耶了。」
        世尊曾經說過:如果河水可以洗淨人們的罪惡,那麼河裡的魚蝦就不會有罪了。佛法認為,水裡的生物是生於畜牲道受果報呀。  
        泰國佛使比丘說:「貪瞋癡的止息就是業的終止,那就是心中煩惱的止息。」故「當一個人止息了貪瞋癡,業便止息了。」(一問一智慧P66)

        ──行者果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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