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指誓願,也就是發誓立願。「行」是修行。故修行和發願稱為「行願」,或稱「願行」,誓願與修行。
「願」在佛教的修行非常重要,經論中把「修行」和「誓願」比作鳥的雙翼,任少一翼都無法飛行。
聖嚴師父說:「菩薩發願成佛,發願度衆生,發這無上菩提心就是『願』。一切佛之所以能成佛,一定是先發願。我們因為是凡夫,所以每日念四弘誓願及普賢菩薩十大願。得到了深般若就不用念了,因為動者恆動,靜者恆靜,不用發願,恆在願中行其本願。」因為「有願時,時時在念著要度衆生」,故「心中還有自我存在」,到了「沒有要度的衆生及沒有衆生可度的念頭」時,也就是到了「無願」的境界時,才真正的自在。(心的經典P25)
佛菩薩在過去世未成就佛果之前,為救度眾生而發的誓願,稱為「本願」。本願有兩類,一是「總願」,一是「別願」。一切菩薩在初發心時必發的共通的誓願,稱為「四弘誓願」。因為此是諸菩薩的通願,故稱為「總願」。
四弘誓願是「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法門無量誓願學,佛道無上誓願成。」
除了「總願」,諸菩薩還有各自的本誓願,例如阿彌陀佛在因地為法藏比丘時所發的四十八願,藥師佛為眾生解除身心之疾苦,治無明之箇疾的十二願,地藏菩薩「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的弘願,普賢菩薩的十願等等。因為此是每尊菩薩各自的誓願,故稱為「別願」。
關於「四弘誓願」各經論所譯所舉各有不同,以上所舉是中土依《六祖壇經》所說,也最為流通。
此外,如《法華經》〈藥草喻品〉所舉為:「未度者令度,未解者令解,未安者令安,未涅槃者令涅槃。」《道行般若經》〈守行品〉所舉為:「諸未度者悉當度之,諸未脫者悉當脫之,諸恐怖者悉當安之,諸未般泥洹者悉皆當令般泥洹。」
以上僅簡繁不同。另有配合「四聖諦」的,如《菩薩瓔珞本業經》所舉為:「未度苦諦令度苦諦,未解集諦令解集諦,未安道諦令安道諦,未得涅槃令得涅槃。」等等。就是說:一,眾生無邊誓願度,是緣苦諦而度無邊眾生之苦。二,煩惱無盡誓願斷,是緣集諦而斷眾生無盡之煩惱。三,法門無量誓願學,是緣道諦而學無量法門。四,佛道無上誓願成,是緣滅諦而成無盡佛道。
前面講過,發願對修行非常重要,甚至願力可以抵消某些業力,協助解脫生死。一個人發了願,雖然不易實踐,但就如同受戒一樣,對於凡人而言,受戒後而不犯戒,是不可能的。
《菩薩瓔珞本業經》說:「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犯了戒,只要誠心懺悔改過,或至心稱名念佛,就可還得清淨。發願以後,只要盡心盡力去做,就能逐漸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就必然能達到「自淨其意」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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