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懺」是「發露」,「悔」是「悔過」。「懺悔」或「懺摩」(Ksamayati),是悔過,請容寬恕之意。「懺摩」漢語譯成「發露」。「發露」是自說罪過,是向眾人或佛菩薩表露自己的過錯。梵語稱為「提舍那」。
「陳露先惡」,「懺其前愆」,然後「改往修來」。所以「懺悔」不是「後悔」。「後悔」並不一定能改過,「懺悔」即「今已覺悟,悉皆永斷,更不復作。」
《大般涅槃經》說:「諸佛世尊常說是言,有二白法能救眾生,一慚二愧。慚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內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慚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慚愧。無慚愧者不名為人,名為畜生。有慚愧故則能恭敬父母師長,有慚愧故說有父母兄弟姊妹。……佛說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諸惡,二者作已懺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雖先作惡後能發露,悔已慚愧更不敢作。猶如濁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為清。如煙雲除月則清明,作惡能悔亦復如是。」
〈行事鈔〉說:「提舍那者,此云發露,謂此懺悔是發露法故。」
就是把自身的過失顯露於眾,「悔」是漢語,悔過自新。〈止觀〉說:「懺名陳露先惡,悔名改往修來。」
《壇經》〈懺悔品〉載:「懺者,懺其前愆,從前所有惡業,愚迷驕誑嫉妬等罪,悉皆盡懺,永不復起,是名為懺。悔者,悔其後過,從今以後,所有惡業,愚迷驕誑嫉妬等罪,今已覺悟,悉皆永斷,更不復作,是名為悔。故稱懺悔。」
《菩薩瓔珞本業經》說:「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懺悔偈〉說:「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罪從心起將心懺,心若滅時罪亦亡,心滅罪亡兩俱空,是則名為真懺悔。」
《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說:「懺悔能燒煩惱薪,懺悔能往生天路,懺悔能得四禪樂,懺悔雨寶摩尼珠,懺悔能延金剛壽,懺悔能入常樂宮,懺悔能出三界獄,懺悔能開菩提華,懺悔見佛大圓鏡,懺悔能至於寶所。」
聖嚴師父說:「懺悔的作用,是在亳不容情地自我反省和自我檢束。是在自覺心的警惕和自尊心的洗瀝,從此之後再不復犯。只要能有改過自新的決心,往事已過,不復追究,心地便會從罪惡感中得到解救,恢復平靜,這就是懺悔的功能。犯罪之後,必須坦誠地發露(以情節輕重,分向衆人,向三數人,向一人乃至自對良心,吐露所犯的罪行,懇切悔過,決志不復再犯),否則,這一罪惡的陰影,勢將永藏心底,也就成為他日感受報應的種子。懺悔之後,這一罪惡所感的種子,也就隨即消失。……佛教的懺悔是在洗刷染污了的心,使之恢復清淨。」(正信的佛教P32)
又說:「大乘戒不到佛果,不能絕對不犯,不能絕對清淨。小乘戒不到阿羅漢果,不能絕對不犯,不能絕對清淨。所以凡是佛戒,除了重罪,均有悔罪的方法。這是佛的慈悲方便,如果一切戒,只有犯法而沒有悔法,那麼,任何一個眾生也沒有學佛成佛的可能了。」(戒律學綱要P294)
〈大智度論〉卷第十七偈說:「不應作而作,應作而不作,悔惱火所燒,後世墮惡道。若人罪能悔,已悔則放捨,如是心安樂,不應常念著。若有二種悔,不作若已作,以是悔著心,是則愚人相。不以心悔故,不作而能作,諸惡事已作,不能令不作。」
「提舍那」全文為「阿缽底缽喇底提舍那」Āpatti-pratideśana,新舊譯文有不同解釋。
〈寄歸傳〉二曰:「阿缽底者,罪過也。缽喇底提舍那,即對他說也,舊云懺悔。非關說罪。何者?懺摩乃是西音,自當忍義。悔乃東夏之字,追悔為目。悔之與忍迴不相干。若的依梵本,諸除罪時,應云至心說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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