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 星期二

[名相]捨身

捨身:
        「捨身」是一種自我犧牲的精神。在佛教,自殺和殺人都是大罪,要下地獄的。但為了阻止惡人殺很多人,或阻止惡人殺聖人,而先下手殺掉惡人,或犧牲自己以挽救眾人,保護神聖事物等,這叫做「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是地藏菩薩的大悲願之一。
        佛經上有段故事,說佛陀時代,佛陀的祖國迦毗羅衛國受舍衛國琉璃王入侵,當時的迦毗羅衛國王是佛陀的堂弟摩訶男,他是個虔誠的佛教徒。國王為了避免流血,沒有抵坑,又為了解救釋迦族人免受屠殺,他和琉璃王約定讓自己潛入河底,在他未浮出水面之前,任由他的族人逃亡,不可追殺。琉璃王答允後,他就跳入河底,並把頭髮綁在河底樹根上而壯烈犧牲。迦毗羅衛國王的壯烈精神救了族人也感動了琉璃王,平息了一場大屠殺。
        在佛經中,如此割肉喂虎的故事很多,如佛本生故事中,釋尊為薩埵王子時,曾捨生喂七子之母虎。如前面「雪山半偈」故事(亦稱「半偈捨身」) ,是為法捨身。
        近年以「被四舊」為名的浩劫,在全國破壞和搶劫了無數歷史文物。陝西扶風縣的法門寺(古稱阿育王寺)也曾被搶劫破壞。當地面上的佛像文物給毀壞盡後,他們還想挖掘法門寺和歧山南塔的地宮,當時的老住持良卿法師,捨身以自焚嚇退了暴徒,才保住了地宮的佛指舍利。
        佛教是講「因果定律」的。自殺或殺人,主要看動機。為了自私的目的是造惡業。為了救眾生和聖物,是慈悲心的菩薩行。如因為想擺脫此生的苦難而自殺,那是「逃債」,到下一世業債還得要償還。自殺並不能逃過因果定律。現今立願捐贈器官以挽救他人生命的行為,應視為捨身救人的菩薩行。但歷史上有為報恩或其他原因而燃指、燒臂、自焚,其動機有可能是可敬的,卻是外道的「苦行」法,而非佛法。

(詳見[供養] 之288-《金光明經》卷第十〈捨身品〉-101-《賢愚經》卷第一〈摩訶薩埵以身施虎品第二〉及後面之「雪山半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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