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者 果燦 ──
早在商周之時,中土已稱隱而不仕的有道之士為「居士」,世俗稱為「處士」或「隱士」。在佛教之前,古印度就已稱吠舍種姓的富有之士為「居士」,後為佛教所引用,稱已皈依而未出家者為「居士」,或稱在家有道之士、有學問者、長者、富有者為「居士」。
慧遠〈維摩經疏〉載:「居士有二:一,廣積資財,居財之士名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為居士。」「居士」是Grhapati,佛教的男居士稱為「優婆塞」(Upāsaka),女居士稱為「優婆夷」(Upāsikā)。「優婆塞」「優婆夷」指受過三皈五戒的在家人,亦有稱為近事男清信士,或近事女清信女。「居士」不同「白衣」,因為古印度婆羅門及俗人多著白色衣,故相對於沙門著緇衣或染衣,而稱未受三皈五戒的俗人為「白衣」(Avadāta)。
佛門的「居士」,雖已皈依三寶,甚至已受「在家菩薩戒」,但居士並非出家人,並非「僧寶」,不可做也不可干涉僧眾份內的事,包括不可為人說皈依,不可任寺院主持,不可以僧伽身份化緣等。在原始佛教時代,「化緣」是指沿門托缽乞化善緣,是僧人的一種修行,也是給施者一個結善緣的機會。居士不是僧寶,不需要也不應沿門托缽以自養,「化緣」是僧人份內事。但居士為建寺院印經辦學等,支持佛教的弘法和慈善事業,募捐集資,只要辦事的居士是義務的工作,不為謀私利,那是許可的。
居士可以講經說法,以其對佛學的悟性知識和理解,好像教師為學生傳授知識那樣傳授佛法,但不是也不能代表僧寶,故不能自稱「法師」,更不能自創「佛教寺院」。故歷來居士主持的道場都稱「學院」「會社」「林舍」「精舍」「刻經處」等等。居士可為人「助念」,特別在有僧人帶領之下助念,那是助往生者的家人超度亡魂,只要不為收取費用,是許可的。但「趕經懺」論工取酬,就非佛門弟子應做之事了。
佛門弟子皈依或出家,都會獲師父賜一個「法名」。中土的出家人,認為出家是成為本師釋迦牟尼佛陀家庭的一員,故在法名之前冠於「釋」姓。聖嚴師父說:「 道安法師倡導僧人以釋為姓的原因,是佛陀曾經說過這樣的話:『有四姓出家,無復本姓,但言沙門釋子,所以然者,生由我生,成由法成,其猶四大河,皆從阿耨達池出。』」(增一阿含經)又說:「所以在佛教中出家的,便以『 釋子』作為區別,稱為『沙門釋子』,使人一聽,便可知道這是佛教的出家人。」
在家人雖也是修行人,但並未出家,以在家人身份在自已法名之前冠於「釋」姓,那是大有混淆在家出家的界限,是非常不妥的。在家人至多可以在法名之後加上「居士」或「行者」兩字,以分別你是皈依了「三寶」的佛門弟子。但你是「在家人」的身份,是在家修行的佛門弟子,所以稱為「行者」更有別於其他類別的「居士」。
近代,日本佛教部份僧人有娶妻生兒育女,以家庭傳統經營寺院的事。雖然有人以為那是「居士」辦寺,但他們在寺院內主持佛事時,是穿僧服顯出家相的,脫下僧服回到後院,就和妻兒享天倫。他們明明是出家「僧人」。日本僧人娶妻傳宗之事,出自何典故,就不得而知。嚴格來說,僧人是離欲清淨的,出家是修梵行,有妻室怎能稱為「僧」?
藏傳佛教「寧瑪派」僧人,他們雖是出家人,但是可以娶妻室的,這是因為他們視蓮華生大師為初祖,而蓮華生大師雖是密教的大成就者,但他是有家室的在家菩薩,故以蓮華生為初祖的西藏佛教僧人是可以娶妻的。後來宗喀巴起來改革教綱,並以阿底峽大師一脈「噶當派」的教義為基礎,於西元1409年在拉薩創立了「格魯派」。該派僧人戒律嚴明,提倡律制,顯密并重,不準娶妻,嚴格寺制。為有別於舊派而改穿黃色衣冠,所以被被俗世稱為「黃教」。因為「格魯派」高僧,特別是寺院的主持者沒有後代,故創出了「活佛轉世」制度,以傳承寺主職位,這就是後來「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等的由來。
海峽兩岸近半個世紀也陸續出現了一些「葷」的「上師」和「活佛」,他們把自己置於塑膠做的蓮臺上,自稱「比佛還要大」,利用民眾對佛教的無知和政治上的苦悶,妖言惑眾,四處斂財,迷惑了萬千愚癡眾生,且到處聚眾「修煉」鬧事,影響中外。也因此讓世人對佛教產生誤解,有部份信徒為求所謂「圓滿」而有病不醫,甚至以自焚徇教。另外還有一些外道,打著「觀音」或「彌勒」的旗號,但他們既不誦《觀音經》,也不誦《彌勒經》,也沒有受過戒的合格的出家人主持,卻迷惑了不少信仰佛教的海外華人。最可悲的是對佛法誤解的人太多,真正認識佛法的人太少,至使別有用心者和外道有可乘之機。
我們就算無緣出家,在家一樣可以修行。「修行」,字面上是明暸真諦,就是懺悔己過,依佛法佛規進行修習和實踐,修正自己的身語意。佛經不僅是供信仰和持誦,也不僅供研究理解的,最主要是用於實踐,這就是修行。聖嚴師父說:「以理解的態度和方法看佛經,得到的只是知識,不是無漏的智慧……只有以體驗的態度來看佛經,無著的智慧才會自然的成長。」(心的經典P170) 也就是說,除了「修」,持戒修定,最重要是「行」,是去「體驗」去「實踐」,也就是修「慧」,那才是菩薩道。知識上知道了「解脫道」的法門,如果不去「體驗」去「實踐」,那只是六祖所指的「知解宗徒」的境界。關於「修行」另題再說。
修行不一定打坐,生活上的每時每事,包括走路吃飯睡覺思考呼吸等等都可修行。我們做任何事都能本著「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去做,做了善事,只知耕耘不問收獲,遇任何問題都能隨緣而不執著,能專注一境,這些都是一種「修行」。我們學佛行菩薩道,將自己學佛的體會感受告訴他人,為他人說也是一種「修行」。印經轉貼經文,讓更多人接觸佛法,是一種「修行」,也是一種「供養」。
聖嚴師父說:「在日常生活中,當你發覺有了貪瞋癡慢疑等的煩惱時,要觀心的動機是什麼?它所產生的後果是什麼?如果以慈悲心發動身口二業,去以佛法度化衆生,就會轉黑業的行為白業的行,再由白業的行轉為無漏業的菩薩行了。如果明知自己造惡業,便當立即痛徹懺悔,發願改過修善,就是修行了。」(心的經典P60)又說:「佛法的修行,以福德業禪定業智慧業為三綱領。僅修福德業,不僅不出三界,而且最多是欲樂天報;偏重禪定可生禪天,但仍不離三界內;偏重智慧則至少可出三界,成為小乘羅漢。定慧並重仍是小乘行;福慧並行是菩薩道;福定慧並重,是大菩薩行。」(拈花微笑P48)
修行要專一,川北大藏寺祈竹仁波切說:「修持就好比掘井,如果水源在地底下五十呎 ,你今天在東邊掘十呎,明天在西邊掘十呎,一年後你或許已經掘了近四千呎的總深度,但總找不到水源。其他的人或許老早就找到水了,修行是同一回事。」佛法是不二之法,一法等於一切法。簡單說,並不是一定要讀通《三藏》才能懂佛法,你能專門持一部經,如《金剛經》《壇經》《維摩詰經》,甚至只二百六十字的《心經》,任其中一部,讀通他理解他,最重要是去實踐他,也就是依法修行,猶如六祖說的:去「轉經」而不要「被經轉」。到時「識自本心」「見自本性」,也就是顯現自心佛性,到那個境界,你本身就是佛,「蓮華從口發」了。
六祖惠能大師臨入滅前囑咐說:「頓教法門今已留,救度世人須自修;報汝當來學道者,不作此見大悠悠。」人身難得呀,在家人最主要認識自己是在家居士,並非「法師」,不管悟性再高,也不能做出家人份內之事,千萬不要略有覺受,就學人把自己置於塑膠制的「蓮臺」上,背景還打燈制造「光環」,裝模作樣地給「眾生」「加持」。這就好比任督脈都未打通,就學人「放氣治病」的「氣功師」那樣。那是「大妄語」,是「謗佛」,既害了自己,又誤人子弟。
聖嚴師父說:「假如有人,不論僧俗,不論佛教徒或外道徒眾,自稱是佛菩薩的化身,他若不是想以大妄語來搏取利養恭敬妄自尊大的名位,就是鬼神外魔附身、顯異惑眾……。從佛教的史傳所見,只有釋迦世尊是佛,尚沒有第二人自稱是佛的例子。如果自稱是佛,不論是佛的甚麼身,都是大妄語,要不便是鬼神附身的現象……。至於菩薩也是一樣,歷史上的菩薩,在佛的時候只有彌勒,說他是在五十六億萬萬年之後,在此世界第二位成佛。其他如觀音文殊普賢地藏等並非歷史人物,而是由佛介紹而知的大菩薩。另外如馬鳴龍樹無著世親等印度的大乘論師,也是後人依據他們的大乘言行,尊敬他們為菩薩……。正信的三寶弟子應該看所有的眾生都是未來的佛菩薩,也都是菩薩的化現,但他們是凡夫的身份。」(學佛群疑P208)
佛教徒不須要整天向你周圍的人去傳教,你的身語意表現出佛法的慈悲,周圍的人自然會感受到。如果你引起別人的反感,那是自己的修養不够好,未能表現佛法;精進修行,內心慈悲,自然會吸引有緣。
已皈依受戒的在家人,並不硬性規定要做早晚課。佛教的修行,是要「識自本心,見自本性」。而早晚課和禪修一樣,只是修行的一種方法,每一個在家人,依各自的條件修行,並不一定要照出家人的方法。所謂修行,並不只在早晚課的時間,就好像持戒那樣,並不規定何時才持戒。一受了戒,時時刻刻都持戒,甚至在睡夢中也「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記得自已是持戒的。
當然,條件許可,每天取一時間誦經唸咒唸佛號是好的。但各人家裡的條件不同,例如家裡其他人並不信佛,你的早晚課可能影響他人的生活,那並非好事。記住,佛法是修心!硬性規定要做什麼不做什麼,反而成了「執著」。佛教的修行是修心,所以唱也好,誦也好,唸也好,那只不過是一種方法方式。沒有規定哪一種最好。最適合你的環境條件的,最能使你明心見性的那就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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