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4日 星期四

《四品學法經》

《四品學法經》
──劉宋 求那跋陀羅 譯──

        其有三德學號真學。為上品。其持具戒學號承法。為中品。其受卑戒學號依福學。為下品。其行三事號散侍。為外品。
  又真學三德者。一曰戒行備具。二曰多知經法。三曰能化度人。是為三德。號真學者也。又。承法具戒者。純五戒。信審罪福。奉承法教也。又。依福卑戒者。但持上四戒。不持酒戒。隨世習俗。不變欲事。是為依福學也。
  又。散侍三事非戒也。何謂三。一者身歸法。二者供養法。三名於同學法。持自有弓分別。無師無所承。自然心好。無所拘礙。名散侍法也。真學功德勝於承法學百倍也。承法功德勝依福百倍也。依福功德百倍勝散侍也。散侍功德勝凡俗百倍也。
  凡俗之人或不如畜生。畜生或勝於人。所以者何。人作罪。不止入地獄。罪竟為餓鬼。餓鬼罪竟轉為畜生。畜生罪竟乃還為人。畜生中皆畢罪便得為人。是故。人當作善。奉行三尊之教。學上四品之法。長離三惡道。展轉天上。下生人中豪尊。世世受福。德長解脫。


  四品學法經

  若失威儀一事者。常自學如法。應時自赴誡誨即解。若懈怠不勤者。應退著下座。後有功德乃更複之。若受語不用及犯戒者。應便彈棄莫著眾中。恐敗餘人。若新受法未滿三月者。其有所犯。先不應問也。未習故也。若諸學者。承用此律。上下相檢。乃可至竟。疾成大願。

  散侍法

  問曰。若有善男子欲入正道。欲依大道而不耐戒。當作何行以求福祥。
  師曰。亦有三事名散侍法。好可奉。何謂三。一者身所護法。二者供養法。三者於同學法。行此三事。即勝作凡俗時百倍也。
  又。散侍身所能法者云何。雖不持戒。當與凡俗小異。遊居之處數就有經道之處。若見世俗所行善者。法之惡者。莫用好言識也。醜語勿名。是為散侍第一法。
  又。散侍供養法者云何。當侍三寶。朝夕莫懈。心常歸向。並修經書。若居貧窮無用供養者。當加勤仂。見人福躬親佐助。心代其歡。是為散侍第二法。
  又。散侍於同學法者云何。當敬愛其輩無相憍慢。坐起念之。出入參之。如己觀也。若行路者。近則相問。遠當待望。慎莫背忽。是為散侍第三法。
  師曰。行者三事雖未即度。猶如地多石多草。種雖不好故得少少。以續其時。猶勝不種也。種業不廢。會得好地。所種乃成。收斂有盈。斯亦然矣。行之不休。福德扶持。會受真戒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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