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釋 聖嚴 ──
什麼叫做解脫?
解脫的意義,可以很廣,也可以很狹;可以高,也可以低。從基本的定義上說,所謂解脫,就是解放了束縛和脫離了束縛。有了束縛,便不自由,解脫了束縛,便是自由,因此,解脫的定義,也可以說就是自由的定義。
但是,自由是有範圍的,人在不妨礙他人自由之下,由於法律的保障,可以得到若干的自由,所以自由不等於放縱,所以自由也有其限度。
要求自由的傾向,實在就是主觀狀態對於客觀狀態的一種反抗,這種反抗的動力,幾乎也就是生命的本能。包括動物與植物在內,如果失去了這種反抗的本能,必將不能生存。
比如草木的生長,它們反抗了地球的引力之後,才能從地面向空中發展, 這種自求發展的動力,就是要求自由的一種反抗。
動物,更不用說,動物園的禽獸,決不是他們的自願;野生的動物乃至昆蟲,他們都有一種自求生活的本能,也必有一種抵抗環境的自衛能力,縱然是家畜,也沒有不為他們的生存而奮鬥的。
人類,對於自由的要求,比異類的動物,更加強烈,更加深刻。雖然,由於文化及教育,在要求自由方面的表現,沒有動物那樣地露骨。但是,動物的品級越高,自由的要求也越大,人類的文化越高,對於自由的要求也越複雜。
生物界的自由,僅在求得生存而已,動物界的自由,僅在求得簡單的飲食慾及生殖欲的滿足而已。人類的原人,大概比高等動物的要求較高一籌。人, 總是人,人不會沒有肉體生活以外的精神生活,所以漸漸地向文明的時代進步。
一個文明人的自由傾向,是基於肉體的生存欲(飲食),進展到肉體的延續欲(生殖),再發展到精神的安定欲(神明的保護),最後便必然地要發展到精神的不朽欲了。所謂精神的不朽,是用來彌補肉體必死的遺憾。一個文明人,他會喊出「不自由毋寧死」的呼聲,那就是指的肉體(生存)的自由及精神(思想)的自由,但卻未必包括了精神不朽的自由。能夠要求精神不朽的人,他已不是一般的人,但這要求,卻是人人該有的,要不然。他的人生是盲目的,昏沉的,沒有自覺的,沒有理想的,也是沒有信心的。
當然,要求精神不朽,未必就是要求宗教的信仰,比如許多無宗教乃至反宗教的學者,他們不信神、不信上帝、也不信天國、更不信死後尚有所謂靈魂這樣東西,他們只以為造福了人類,他們的精神便會永遠地活在人類的歷史上了,永遠地融入於整個的宇宙間了。這個,他們稱為將小我化入大我。其實,他們是從混沌中來,又進入混沌中去。不過這些思想的要求精神不朽,要求個人衝破現實的時空,要求得到更大更久的自由價值。那是無可否認的。所以,如把尺度放寬,這些也是屬於宗教信仰的一型。
不過,最能普遍適應於人類的自由傾向,便是所謂靈魂不滅的要求(佛教不以為有固定的靈魂,眾生的生死,純由於業的聚散與牽引,這個問題請參閱拙著〈正信的佛教〉第二十三節「佛教相信靈魂的存在嗎?」),在這當下一生的死亡之後,仍有一個我的存在,肉體雖然腐爛了,靈魂還是存在。這在神教徒說,靈魂可以奉上帝的恩召而進入上帝的天國,享受永生的快樂。在佛教來說,肉體雖然死亡了,善惡的業種,卻不會消失,它將帶著我們去接受另一階段的生死過程。
因此,不論神教的生天也好,佛教的善惡生死的輪迴也好,都是由於人類要求精神的不朽而得到有力的註腳,這也是解脫思想的必然途徑。但據佛教來說,凡有一個「我」的存在,不論小我大我,不論上天下地,他的自由的範圍,總是有限制的,所以也不得稱為究竟的解脫。佛教的解脫道,目的是在解脫這一個「我」的觀念,而能得到絕對的自在。
── 聖嚴法師《學佛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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