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北大藏寺 祈竹仁波切 ──
死後捐贈器官對臨終的修持有影響嗎?
有些佛教徒擔心在死時身體被碰觸,會引起痛楚及嗔心,以致墮於三惡道或修羅道中。提問這個問題只證明你未有真正的悲心。大乘弟子常常嚷著要利益眾生,一個有悲心的行者如果能令他人延續生命,即使自己真的會因此墮惡道中,也肯定會不假思索地歡喜應允。在佛教的生死觀中,心識離開身體的一剎那才是生命的結束及中陰期的開始。在呼吸停頓及腦活動停止後,心識不一定馬上離開肉體,所以在佛法觀點上並未真正死亡。但在這階段中,心識雖仍在體內,但肉體上的感官如視覺、聽覺及觸覺等已經不復運作,所以並不會感到痛苦,即使有人施手術切下器官而轉贈他人也不會令你感到肉體上的痛楚,所以你不需擔心。再者,捐贈器官的善行基於悲心,而以悲心為動機的行為只會帶來善果,不可能帶來惡果。
以悲心而令他人延續生命,肯定能令你的未來生得利益。諸大菩薩等對眾生以身體佈施,我們雖無這樣大的悲心,亦不可盲目模仿聖者的大事業,但在亡後捐贈器官類似『身佈施』,所以是衲極力支持的大善行。作為終生口中掛著「慈悲」的三寶弟子,若能以利益另一生命的心及行為作為這一生的終結,是最適宜不過的了,亦可說是不枉此生。我們東方人很注重孝道。這肉身是由父母身體而生長出來的,他們的身體又來自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肉體,所以我們的肉身正是祖上歷代的身體之延伸。你去持咒或供僧當然也能利益在生或已亡之祖輩及父母,
但如以這個與他們身體有最直接關係的肉身去作善行,例如捐贈器官及令另一位眾生得以延生等,最能為他們帶來利益。由大乘的心態去說,即使若有很大的不良後果,你也應安忍承擔,否則就枉稱『大乘』弟子了。然而,由佛法生死過程來說,捐贈器官不但並不會不利於臨終及未來生,反而會有利益。
有些同門修持摩訶無上瑜伽密,要恆常觀察自身為本尊,所以便認為捐血是『出佛身血』,這是一種正確觀念嗎?
修摩訶無上瑜伽密時,行者修持自身為本尊觀,但這不代表你真是本尊,所以捐血並不存在『出佛身血』的問題。捐血是一種身佈施善行,如果能令他人救活過來,更是無畏佈施行,與『出佛身血』並無關連。即使佛陀捐血救人,他與為他抽血的人都並非『出佛身血』。『出佛身血』的定義不是這樣的。何況你並不是本尊,只是在修持觀想自己是本尊,當然不存在問題。
捐血救人是一種大善行。善行只會帶來利益,不可能帶來傷害,這是很基本的因果教法。身佈施更能積廣大功德,尤其能令父母及祖輩帶來利益。捐血並無『出佛身血』的憂慮,唯一的憂慮源出於你的執戀自己。問以上問題的人未有修持摩訶無上瑜伽密的基本資格,因為他對基本佛理及密法皆未認識,更缺乏了修密法的基礎--對眾生的悲心。如果有悲心,便不會問這樣的問題。如果真正有悲心,即使對自己有害,他仍會毫不猶豫地捐血利生。
佛教人士常常放生,但既然在放生後動物一樣會死,放生又有何意義呢?
你的推論如果成立的話,你生病時也就不用服藥了,反正遲早你也是要死的。世間上的眾生,當然最終也必會經歷死亡,而且還會再有轉生。被放生的小動物,最終當然也會面對死亡。但我們修悲心的人,本著盡力施予無畏的精神,若能令眾生少一點痛苦、多一點福樂,這也是很有意義的。
最終來說,我們要發願成佛,才可以最究竟地協助眾生得樂而離苦,但在未有這種究竟地利益眾生的能力前,我們並不是就甚麼也不做。能救助一個眾生少至一次,也一樣是一種善行,對被放的一方及放生的一方都有益處。施予眾生壽命,也就是自己在積聚長壽無病之因。放生時,我們也不是只是買動物回來放走那麼簡單。我們為它們誦經持咒,令它們得聞佛號及佛咒,在心識中種下一個種子,將來必會成果。我們也回向祈願它們能於未來轉生善道而得遇佛法,最終能得成佛境。這些是對它們更長遠及實際的利益,也可視為是『法佈施』。
此外,有些人也會為它們授予三皈依。一般畜牲聽不懂我們所念的內容,所以也無從生起真正的皈依心。如果嚴格地說,並不能說它們真的得到了正受皈依,但念誦皈依之過程卻肯定在它們的心識中種下了皈依的善種子,所以仍然是很有意義的事。藏傳佛教人士則會把甘露丸放水中讓它們喝用或灑在它們身上,這也會為它們帶來很大的未來生利益。
放生也必須運用一些智慧,只有悲心而沒有智慧,是不能對眾生帶來大利益的。有些人竟把淡水魚放在海中,或把海魚放淡水河中,又或把外國鳥類放本地林中,這並不會令它們壽命延長,反而令它們更快死亡。有些生物本來就不是被售作食用的,例如觀賞魚及觀賞鳥等,把它們放走並不是真正的『無畏佈施』。還有些人預先向屠夫及獵戶定貨,他們便刻意多捉一些生物以供放生,這也就失去了放生的意義了。
為甚麼在西藏有『天葬』這種殘忍的葬禮呢?
天葬並不是藏傳佛教的葬禮,但卻並非不符佛法思想的。人在死後,剩下來的肉身只不過是廢物,不論你以火焚、土葬、水葬或天葬的方式去處理都是一樣的。在心識離開身體後,自然會因業力所主而投身六道中的其中一道,生前的肉身留著也沒有任何用處。反正在死後身體便一無用處,西藏人選擇在死後再作一次佈施,把肉身施予鳥類或其他動物,這對自己並無損失,又是一種佈施善行,更解決了殉葬的問題。
你覺得天葬十分殘忍,只因你執戀於肉身,其實天葬與火葬分別不大,卻能積布施之功德。有些電視紀錄片說:『西藏人認為鷲鳥在吃了死者肉後,便把亡者帶往天上的淨土。』,這是想當然的漢人創作。西藏人進行天葬是要作佈施及天然條件因素,並不以為此舉會令亡者『升天』。在其他國家與地區,進行天葬是不合社會風氣及環境條件的,衲認為臨終捐贈器官比天葬來得更有意義。
──〈問答選錄〉
* * * * * * * * * * *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