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很多宗教都有「最後審判」的說法,而且大多數宗教都認為人死後是由他們的天神做審判,好人判昇天堂享受快樂,壞人就判下地獄受處罰。
佛教沒有一個主宰一切的「神」,所以也就不會有外力的所謂「審判」。佛教是靠自身的「懺悔」和修行,也就是自己「審」自己。
我們在生時的一切所作所為,稱為「造業」。「業」的種子都藏在我們自己的「業識」中,除非你已經證道斷了煩惱,解脫生死出了三界,否則你的「業力」就會牽引你趣向六道輪迴中。
佛教認為「一切唯心造」,所謂「業」也是心所造。人死之後,解脫了色身的束縛,「心」變得輕靈清晰,自然就會有某些特殊的能力,會對自己一生的所作所為清清楚楚。一方面對自己一生學佛持戒修善充滿信心,一心向著諸佛淨土。另一方面對自己一生所作過的錯失,心生強列的懺悔心,無法寬恕自己,會強迫自己去補償。雖然這一切都是唯心所造,但在你未證道之前,一切似乎是實實在在的。
上天堂下地獄稱為「審判」也可,但審判你的是你自己的「心」,上天堂下地獄的也是這個「心」。所以在生時如何去馴練自己的「心」非常重要。一個學佛持戒修善的人,時時處在慈悲的心態,甚至在睡夢中也會記得自己在持戒修善,死了以後,其中陰身必然向著善道。
相反,一個無惡不作充滿戾氣的人,甚至在睡夢中也想著販毒殺人放火,也時時刻刻算計人和防備人,死了以後,其中陰身必然向著惡道。沒有任何外力能夠左右一個人的趣向,除了他自己的「業力」,他自己的「心」。
(詳見「名相-13畫」之「業」及「業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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