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是攀緣,是心對於境的作用,因為心識是能緣境界是所緣,心識對境界所起一切作用稱為「緣」,即是心對境界的攀緣。
巴利文《中部經》和《雜部經》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一切有為法皆由因緣和合而生,由其果而名「緣生」。佛菩薩為度化眾生,示現於世的教化因緣,稱為「化緣」。出家人隨緣乞食,廣結善緣,給眾生結佛緣種功德田的機會,也稱為「化緣」。
聖嚴師父說:「對沒有善緣或善緣不足的人,使他主動或被動地接受世法的幫助和佛法的引導,大家增長善緣,彼此互助,走上學佛修行成佛的路。」稱為「結緣」。(學佛群疑P120)而隨順因緣,或說順應外部的機緣,稱為「隨緣」。
佛教只有「結善緣」和「了惡業」,沒有所謂「了緣」。某些外道神道教或江湖術士,以了宿世姻緣為借口,安排所謂配對,稱為「了緣」,那是不如法的,絕對不是佛法。師父說:「唯有彼此因緣成熟而業力相當才能結為夫婦,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係稱為了緣,既為世法所不容,更為佛法所不許,那會使更多人受到不良影響,是造了更多的惡業。」(同上P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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