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8日 星期六

[名相]禪師

禪師:
        聖嚴師父說:「佛陀涅槃後,漸漸形成這樣的趨勢,通經說法的稱為法師,持律講律的稱為律師,諷讚並讀誦經法的稱為經師,研究阿毗達磨的稱為論師,習定學禪的稱為禪師,修特觀行的則稱為瑜伽師。」(禪的生活P73)
        師父認為,「禪師」「不但有修證,而且通經教」,「如果離開了禪的修證,一切的經教只是普通的學問。在圖書館中研討學問的是普通學者,不是佛法的修行者。佛法固然多從義理的解門而入,但更重要的卻是修行與證悟的經驗。」(同上P74)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