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4日 星期六

[名相]法輪

法輪:
「法輪」(Dharmacakra)指佛的教法。其一,因佛的教法如輪王之輪寶能輾碎山石,猶如輾毀業惑;其二,佛之說法並非僅對一人或僅在一處一時說,而是如車輪轉動般,展轉傳人且快速;其三,佛法圓滿無缺,故以法輪比喻佛法。
〈理趣釋〉說:「毘盧遮那佛轉法輪,輪有四種,所謂金剛輪寶輪法輪羯磨輪。其四輪皆攝在二輪中,所謂正法輪教令輪。」大日如來的教令堅固,如轉輪王的輪寶,能摧毀一切,稱為「教令輪」。行如來教令輪之身,也就是諸明王現忿怒相者,稱為「教令輪身」。每尊佛皆有三種輪身,「本地」的佛體,也就是佛的法身,稱為「自性輪身」,佛現菩薩之身,稱為「正法輪身」,佛現明王忿怒之相,行教令輪之身,稱為「教令輪身」。例如大日如來為「自性輪身」,般若菩薩為「正法輪身」,不動明王為「教令輪身」等。
「轉法輪」就是指宣說佛法。釋尊悟道後第一次在鹿野苑對憍陳如、額鞞、跋提、十力迦葉、摩男俱利等「五比丘」說苦集滅道「四諦」之理,稱為「初轉法輪」。據說釋尊當時為方便聽法者的不同根性,作了示、勸、證三種方法,稱為「三轉法輪」。其一「示轉」: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此是四諦之四相;其二「勸轉」:苦當知,集當斷,滅當證,道當修,此勸諦之修行;其三「證轉」:苦者我已知,集者我已斷,滅者我已證,道者我已修,佛自舉自身為證。上根者於「示轉」,中根者於「勸轉」,下根者於「證轉」。就是說上根者第一轉一示就開悟;中根者第二轉開悟;下根者至第三轉才開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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