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

[名相]指月

指月:
《楞嚴經》說:「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失其指。何以故?以所標為明月故。」
此是經論中的一種譬喻,「手指」「教」,「月」喻「法」。目標是「月」,而不是「手指」,所以應當「看月」。如果僅看「手指」而不看「月」,就「豈唯亡失月輪,亦亡失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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