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日 星期四

[名相]住持

住持:
《圓覺經》說:「一切如來,光嚴住持。」「住持」原意是指安住於世之護法,或久住寺院護持佛法者,後指主管寺院僧人的一寺之主僧,也稱「方丈」,尊稱為「長老」。
禪林又稱叢林,一般指禪宗寺院,是中土禪宗形成後的名稱,「叢林」喻僧眾如樹木叢聚。最初制度,叢林只設住持所居的「方丈」、高僧講經說法的「法堂」、僧人修行参禪的「僧堂」和寺院內其他職務所在的「寮舍」。自百丈懷海禪師立〈百丈清規〉,設「十務」,指監院、維那、典座、直歲等四知事,加上首座、書狀、藏主、知客、浴主和庫頭等六頭首。
「住持」之職稱始自禪門,據〈敕修清規〉載:「佛教入中國四百餘年而達磨至,又八傳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嚴居穴居或依律等,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禪宗浸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嚮風問道,有徒字蕃非崇其位,則師法不嚴,始奉其師為住持而尊之曰長老,如天竺之稱舍利須菩提,以止齒德俱尊也。」可見住持不僅是一寺之主持僧,也是一寺眾僧之師。後來叢林不斷擴大,職務也不斷增加,而住持也漸漸形成了衣缽相傳的制度,那是後話。

(另見「名相-4畫」之「方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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