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Karman)意為「法」或作法作業。是授戒說戒懺罪,及僧人中一切事的處理辦法。原是指佛教僧團中制定戒律的會議,相當於現今的「立法會議」。「羯磨法」是小乘聲聞僧的議事法,每半月一次的說戒,在大小乘都一樣必須的,小乘稱為「羯磨」,大乘稱為「布薩」。授戒時讀羯磨文的羯磨戒師稱為「羯磨阿闍梨」。
「一白三羯磨」也就是表白一遍,就是讀表白文「一」遍,再「三」遍徵求同意。合一度之白與三度之羯磨,故亦稱為「白四羯磨」。
〈羯磨疏〉說:「若情事殷重,和舉轉難,如受懺大儀,治擯重罰,故須一白牒陳,三羯磨量可,方能成遂,故曰白四,亦以一白三羯磨通為四也。」猶如現今「立法會議」的「三讀通過」。
聖嚴師父說:「羯磨法的種類分有三大類,一百零一種:一、單白羯磨,或稱白一羯磨,意思是『唱言』,這是對於不必徵求同意的事,向大眾宣告常行慣行而應行的事,唱說一遍就成,共有二十四種。二、白二羯磨,這是宣告一遍,再說一遍,徵求大家的同意,共有四十七種。三、白四羯磨,這是先作一遍宣告,再作三番宣讀,每讀一遍,即作一次徵求同意,如果一白三羯磨了,眾中默然者,便表示沒有異議,而宣佈羯磨如法,議案成立,一致通過,共有三十種。……佛教的羯磨法,通常多是要求一致通過的,僧中只要一人有異議,便是僧不和合,便是羯磨不成。僅有滅諍羯磨是行黑白籌(投票)而取多數表決的。……如有一人無理取鬧而破壞如法如律的羯磨法者,僧團便可對一人而作羯磨。如有四人以上的小集團取鬧而別作羯磨者,便得破羯磨僧罪。所以佛教的羯磨法是一種極其神聖而又極其周詳的議事法。如今的中國僧伽,不行羯磨法,實在是一樁最遺憾的大事!」又說:「受具足戒的人,必須要在十個比丘以上的僧團中,求得一致的通過與承認,才能算是合法的比丘。……十人之中,只要有一人反對,便是僧不和合,便不成受戒羯磨,受戒者便不得比丘戒。」(戒律學綱要P290及P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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