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3日 星期二

[點燈]-佛教的「緣起法」

C3-           佛教的「緣起法」
                                          ──  行者 果燦 ──

        能產生結果的主要條件,即直接和內在的原因,叫做「因」(Hetu),例如能長成植物的種子等等;介于直接原因和結果之間的輔助條件,即間接或外來因素,叫做「緣」(Pratyaya),例如使種子長成植物所需的陽光、空氣、水土等等。
        佛教認為宇宙間的一切事物(諸法),都是因和緣和合而生起的,也就是說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必須依賴其他的條件,這種自緣而起,佛教稱為「緣起」(Pratitya samutpāda)。「緣起」就是因緣和合而生起,因緣和合則「生」,因緣消散則「滅」。「緣起」是佛教基本教義之一,緣生緣滅的法則是「因緣法」,「緣起法」。「緣起法」是無始以來就存在的真理,故佛陀沒有「創造」任何「法」,也沒有「創造」任何「人」,佛世尊僅是「悟」出了原本存在的真理,然後告訴「未悟」的人這個原理,指導人們去依法修行,所以稱為「度」。「度」通「渡」,是「渡」人解脫生死苦海,達到「彼岸」而出離生死的三界。
        在釋迦世尊降生之前,已經有少數人「悟」出「緣起法則」。因為他們當時是覺悟了人類「生老病死」的十二個因緣循環的過程和階段,也就是所謂「十二因緣」。我們知道,「雅利安人」的宗教是修梵行的,「梵」在梵語就是「清淨、光明、離欲、自在」的意思,修梵行者稱為「梵志」。因為當時佛陀尚未降生住世,世上還未有人傳授「佛法」,古時的「梵志」是要自行上山修「苦行」,他們觀察飛花落葉,觀察人的生老病死等等。他們中某些人,在無佛住世之時因緣得覺,獨出智慧,故被稱為「緣覺」或「獨覺」,梵文是Pratyeka buddha,漢譯為「辟支迦佛陀」,故「緣覺」在漢語亦被簡稱為「辟支佛」,在佛教修行的果位上,是「阿羅漢」果。那些當時修梵行而有覺受有成就的「梵志」,在古印度被稱為「仙人」的,也就是「緣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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